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728-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质量监督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云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市局制定了《保山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推动目录实施
坚持系统观念,结合本地区中心工作、产业发展水平、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充分研判和论证基础上,科学严谨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高目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动态评估,实施科学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监管实践和形势变化,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强化依据标准监管,科学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认证认可、缺陷召回等监管措施,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监督抽查检查力度,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组织协调并开展好抽检机构在本地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抽样工作,100%依法完成好各级交办的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三、强化协同,释放监管效能
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县(市、区)协同、区域协作,进一步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