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1-0104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发布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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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

2020年,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部门双随机监管首次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二是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在短时间内实现了“部门全覆盖和有抽查对象的清单全覆盖”两个全覆盖。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1.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情况。保山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29个,有双随机监管职能的部门23个,其中有8个部门(市场监管、烟草专卖、邮政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税务、统计、教育体育)在自建平台上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其余15个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在“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

2.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市24个有双随机监管职能的部门(含消防救援支队)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截止2020年底,我市实现了部门全覆盖。

(二)“一单两库”建设情况

1.清单制定情况。2020年,我市制定了《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574项;制定了《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39项,均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2.计划制定情况。2020年,全市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市级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617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8项。

3.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情况。我市23个有双随机监管职能部门在市级平台上建立了监管对象名录库,共纳入监管市场主体数188853户,非市场主体249户,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在省级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我市有企业28468条、个体工商户116654条,其他组织341条。

4.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情况。全市在省级平台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录入执法人员2366人;在市级平台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共录入执法人员3258人。并由部门管理员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三)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

2020年,我市根据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市制定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617项,截止12月31日,共完成抽查方案718个(其中:市级平台600个,市场监管局46个,其他自建平台部门72个),共抽取监管对象9812户(其中:市级平台2665户,市场监管局抽取3042户,其他自建平台部门抽取4105户)。全部实现了“1个计划配套1个工作方案”,并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

2020年,我市根据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市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48项(其中:省抽16项、市抽14项,市县两级分别抽取10项,仅县抽8项),截止12月31日,市、县两级应制定方案120个(扣除无监管对象和省抽项目),实际制定抽查方案132个(其中:省抽改市抽13个),完成抽查方案132个,完成计划数的110%。共抽取监管对象485户。实现了“1个计划配套1个工作方案”,并实现了部门全覆盖。完成省级抽查6项,检查对象78户,完成率100%。

(五)抽查结果公示情况

1.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公示情况。2020年,我市应用省级平台抽取检查对象485户,实现抽查结果自动公示。

2.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公示情况。一是市、县两级123个部门应用市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2665户,对接省级平台进行公示。二是自有平台8个部门公示情况为:市场监管部门在云南市场监管业务一体系统操作,共抽取检查对象3042户,实现抽查结果自动公示。其余部门利用自建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录入市级平台2874户,对接省级平台进行公示。

二、工作开展方式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函〔2019〕30号),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保办电〔2020〕38号)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市考评办印发《关于审核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评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保考办通〔2020〕2号,明确了考评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部门。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保山市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保办电〔2020〕13号),将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计划。这些措施保证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实现部门全覆盖。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德忠为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生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段兆锦为副召集人的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依托联席会议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了本级联席会议。2020年8月11日,保山市召开“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会议由市联席会副召集人杨生辉副秘书长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段兆锦同志就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半年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市人民政府贾德忠副市长就全市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2020年,市、县两级共召开联席会议14场次,培训双随机监管、信息归集、平台应用等业务工作,参训人员800多人次。

(三)加大平台建设。2018年,针对大部分单位没有双随机软件的现状,保山市政府投资开发了“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2018年9月1日启动以来,各部门在平台上已创建双随机方案1000个。2020年平台升级改造,增加了非市场主体(含客体)的抽查功能,当年制定附加主体方案40个,客体方案14个。平台的推广应用,对推动我市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发挥了极大作用。

(四)强化平台应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必须在省级平台开展的要求,我市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市、县两级第二次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开始安排部署工作、培训平台操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3个月时间内,培训涉及部门171个,培训人员800多人次,圆满完成市、县两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对省级抽取的13个项目改为市级抽取,实现了部门全覆盖。

(五)加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过集中培训仍不清楚操作流程的部门,采取上门“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同时对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在省级平台完成抽查方案制定。对省级平台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对平台中已制定方案,但尚未完成的检查事项,及时与牵头部门联系,督促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合配合部门完成抽查任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向社会公示。

(六)加强信息通报。市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进度进行通报,以督促各市级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继续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及督查检查事项。

(二)继续完善省、市两级平台“一单两库”,强化“一单两库”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省级平台培训指导,充分运用好“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继续稳步推进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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