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3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制定好县级抽查计划
各县(市、区)要依据市级计划,对照县级第三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县级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要求:
(一)根据市级计划的实施层级逐项认领。一是市级计划中实施层级为市级组织实施、市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的,各县(市、区)认领但不列入本地区双随机抽查计划,原则上也不再制定同类双随机抽查计划。二是市级计划中实施层级为市级、县级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或县级组织实施检查的,各县(市、区)需认领,并列入本地区抽查计划。若该抽查事项无检查权限或无监管对象的,可以不认领该抽查事项,也不列入本部门抽查计划,需写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联席办。
(二)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各县(市、区)双随机抽查计划需涵盖第三版抽查事项清单的全部抽查事项。县级抽查事项未列入市级两个计划的,应将抽查事项列入本年度县级抽查计划。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县(市、区)要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
二、认真落实抽查计划
(一)制定好抽查方案
各县(市、区)和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谁组织实施、谁制定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
1.省级统一抽查的计划,市、县两级不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2.市级统一抽查的计划,由市级部门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3.市、县两级分别抽查的计划,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4.县(市、区)级组织抽查的计划,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抽查方案,并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二)全面公示抽查结果
各县(市、区)和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束后 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或专业抽查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1.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部门,在平台“抽查结果记录”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2.通过自建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部门,在省级平台涉企信息归集模块“抽查检查信息”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3.双随机抽查计划外的抽查检查结果,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在“省级平台”涉企信息归集模块“抽查检查信息”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4.对于客体、其他组织等抽查对象,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全面、规范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编制报送。请各县(市、区)认真制定“两个计划”,于2023年3月27日17:30前,将盖章版及可编辑电子版计划报送至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
(二)合理实施抽查。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科学兼顾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时间安排,有序组织实施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全市年度抽查计划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全部工作。12月1日后接受省政府年度综合考评。
(三)做好后续处理。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抽查问题后续处置工作,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应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使用自建平台的部门每季度报送《使用部门自建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双随机监管情况统计表(季度)》(见附件3)至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殷小钧、杨清孝,联系电话:2233582,电子邮箱:1508417767@qq.com。
附件:1.2023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3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3.使用部门自建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双随机监管情况统计表(季度)
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