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2-0725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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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现就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全省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教训惨痛,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中小学暑期防溺水工作。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暑期防溺水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资源优势,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暑期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明确宣传重点  

开展“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及“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等防溺水“六不两会”的宣传。开展防溺水安全及急救知识宣传,如何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如何自救、如何安全救人等。  

三、丰富宣传形式  

新闻报道方面,要提高宣传报道力度,增加关注度和知晓度。公益广告方面,要抓紧创作防溺水类短视频或公益广告,其中,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公益广告或短视频不少于1件,各县区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制作,自制节目要积极向市局推荐报送。应急广播方面,充分发挥应急广播时效性强、覆盖面广、传播力大的优势,将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工作纳入应急广播宣传计划。新媒体平台方面,要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同步展播,实现网上网下同频共振、协同发力。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010日前报市广电局政策法规科。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20227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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