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2-0402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加快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期,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加快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应急体系和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强基层宣传思想阵地、有效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的政治工程,是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工程,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巩固脱贫成果的民生工程,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文化工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分别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作出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先后印发《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新广电发〔2017〕23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广电发〔2020〕80号)等文件,2021年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161号)明确,保山市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等4个县市与全省其他55个县市列入补助范围。省委省政府支持关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列入“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举措”。2022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号)。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建设内容和实施路径作出了明确安排,既有指导性、针对性又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建设内容、实施路径和有关要求五个部分。
2.实现应急广播综合利用。整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林草、公安、消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司法、广电、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应急广播信息资源,规范信息资源采集、制作、发布、共享流程,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播发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应急广播宣传服务功能,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
(二)主要任务:2022年,完成腾冲市、龙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2023年,完成施甸县、昌宁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争取2023年启动市级应急广播体系平台建设和隆阳区应急广播体系提升改造及补点建设。到2025年底前,市、县(市、区)两级应急广播平台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全覆盖。
(三)建设内容: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传输覆盖网适配设备购置、专用终端部署等。按照高效、节约、智能、实用、安全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传输网络,因地制宜推动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四)实施路径:分为制定技术方案、组织招标采购、规范工程实施、加强互通共享、强化日常宣传等5个阶段步骤。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广电部门是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
3.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了建立应急广播协作联系机制、管理制度、管理队伍建设、考核落实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等长效机制要求。
4.强化绩效管理。明确了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项目建设进度挂钩机制以及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