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定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背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一个重大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逐步实现更好结合。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正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活力,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重点。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二是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四是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五是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