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33000MB1565222A-/2021-122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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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十四五”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十四五”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市机关事务局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224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十四五”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保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部署,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大滇西旅游环线枢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奋力开创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新局面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关键时期。为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思路,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以“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为抓手,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工作职能,完善制度标准,强化资源统筹,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机关事务工作取得显著进步。

 

第一节  机关事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2016年,随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推进,全市没有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相继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形成了相对规范健全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2019年,随着全市机构改革的推进,市委机关事务局、市政府机关事务局合并为市机关事务局,列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理顺了机关事务与各部门的关系、巩固拓展了职能、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同时,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均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

 

第二节  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深入推进

紧紧围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等规定,形成了统一、严密的机关事务制度体系,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监督、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更加依法公开透明。公开选聘了法律顾问,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同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升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45项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真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力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认真梳理机关事务领域标准现状和需求,已初步形成6个大项,98个小项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基本形成了具体细化、务实管用、具有操作性的保山机关事务标准。

 

第三节  机关事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保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保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集中处置,对保留的公务用车进行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完成了各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搭建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任务;出台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形成了公务用车领导小组议事规范,集体研究全市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及其他重要事项。出台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依规对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调剂等事项进行审批;成立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逐步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对市本级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完成了清理腾退;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提升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能,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较2015年下降10.05%、13.8%、9.93%的既定节能目标;全面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4家国家级、3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新能源汽车购买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手抓精细化管理,一手抓优质服务,牵头组建了市委、市政府食堂,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分工,理顺了权责关系,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机关,市委周转房、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保洁、绿化、安保、日常维修等服务的外包工作,实现了由做服务向监管服务的转变,较好地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围绕保安全、强服务、抓节约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有效保障了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的公务出行,实现了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目标。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驻昆机构清理等机关事务监督检查工作,以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四节  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和“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坚持党组带头,突出为民服务解难题,坚持“四个贯穿”,高标准、高质量、创造性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教育收获明显,“四个机关”打造取得初步成效。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当前机关事务难点、重点、焦点任务,管理、保障、统筹、改革工作十分艰巨的实际情况,切实推进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创新,弘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善于思考、勤于做事的优良传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做法,有力提升了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迈进的关键时期,是“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从国际情况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从国内情况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从保山现状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自身产业结构性制约等前提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当前,我们还面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亲临保山腾冲的历史性机遇,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带来的开放机遇,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以及东部和南部产业转移带来的发展机遇,保山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世界康养旅游目的地带来的改革机遇。机关事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应认清发展前景,优化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推动机关事务全面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强化机关运行保障;要坚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向,实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的集中和制度标准的统一,正确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围绕节俭节约,弘扬绿色机关文化,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加快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保障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行;要善借互联网技术、智能管理等新技术,积极打造“智慧后勤”,推进全市“互联网+机关事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常态,坚持立足优势、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创新摆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理论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围绕“四个机关”建设,通过“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机构改革中市、县机关事务机构设置、管理职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面临机构体制不同、配置不科学、职能落实不均衡等新困难,难以形成科学、全面、规范的评价考核机制;二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思想还不够解放,不能很好的运用创新思维方式去探索解决问题;三是法治建设虽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取得较大的成效,但与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四是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虽然日益增加,但协同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市县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是全市机关事务系统专业型、技术型人才相对欠缺,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锻炼和提高,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向,深入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机关运行保障法治建设为基础,进一步规范保障行为、优化保障方式、提升保障效能,实现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期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得到全面规范提升,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保障服务更加均衡高效,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机关事务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加强职能建设,规范职能设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形成边界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推动实现基本职能落实到位,重要职能得到加强,政策和标准制定职能不断强化。加强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建立上下对应、协调有序的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体系,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一盘棋。

(二)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制度建设,构建起全市机关事务“四梁八柱”式的制度框架。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保障能力和监督制约水平。强化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高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

(三)机关运行保障更加平衡充分。破除自我保障、分散保障格局,强化资源统筹利用,建立健全保障资源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推进制度标准统一,促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能源资源、餐饮绿化、安保服务等方面的保障质量和效能持续提高,机关事务保障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机关事务重点改革取得突破。继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坚定推进机关事务供给市场化,让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优化,切实推动机关事务职能统一化,按照事权划分一致的原则,逐步推动机关事务机构平台化,协调处理好管理、保障、服务的关系,让机关事务部门从“划桨”向“掌舵”转变,由服务的生产者变为服务委托者、制度设计者、经费支付者、监督管理者。

(六)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促进政策理论水平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市、县(市、区)的业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打造全市“智慧机关事务”。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四个机关”建设为目标,以“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品牌为导向,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方向,推进管理体制科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问责机制完善的机关事务法治体系;以先进的管理技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紧紧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建成一流的后勤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节约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即: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5年

组织

机构

及制

度建

1

推进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组织机构建设

预期性

基本完善

2

完善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预期性

全面落实

3

机关事务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并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

预期性

基本完成

4

有关配套制度及标准化建设

预期性

基本完善

经费

管理

5

加强预算管理和经费管理

预期性

全面落实

6

协助完成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服务标准

预期性

统一规范

资产

管理

7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预期性

全面落实

公务用车管理

8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统一监管

预期性

全面落实

9

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处置等工作

预期性

统一规范

10

完善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管理

预期性

全面落实

11

修改和完善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租车办法

预期性

全面落实

办公用房管理

12

加速推进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

预期性

全面落实

13

规范办公用房维修、调换、新建等审批程序

预期性

统一规范

14

盘活市级闲置办公用房及其他闲置用房

预期性

全面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

15

继续扩大各类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预期性

全面落实

16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预期性

全面落实

17

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预期性

全面落实

服务

管理

18

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预期性

基本健全

19

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

预期性

统一规范

监督

检查

20

开展机关事务监督检查

预期性

全面落实

21

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整改落实

预期性

全面落实

22

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预期性

全面落实

能力

建设

23

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机关事务人员素质

预期性

全面落实

24

大力推进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促进机关事务可持续发展

预期性

基本完成

第四章  加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保障

 

第一节  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化建设

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健全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财务、考勤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次分明、协调统一的制度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创新和管理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管理保障服务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为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标准支撑,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政策拟定、合同审查等程序,合同律师审查率达到100%,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有效防范机关事务管理法律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和廉政监察,落实审计自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重大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工作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第二节  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严格机关经费运行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各部门用于保障机关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强化资金拨付、内部控制和预算绩效等全过程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体系,实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预算编制依据的作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落实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及在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采购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公开、公正、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会议、培训等各项经费标准,以预算编制为龙头,以执行与核算为基础,推进预算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根据省、市要求,适时制定市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节  国有资产管理

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资产保障。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三定方案”,配合好财政部门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资产统一管理模式,完善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会同纪检、财政等部门,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检查,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和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强化对产权转让、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报废等事项的监管。

 

第四节  公务用车管理

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和出行保障。充分发挥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公务用车购置和处置等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配备、处置公务用车,坚决防止出现超标超配、违规处置等问题。推行公车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管理,实现卫星定位终端全覆盖,实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的常态化。在继续开展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多样化出行方式,确保公务出行安全快捷。调整完善《保山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有关功能,让平台管理更加科学、使用更加方便快捷,真正做到智能化管理。根据市情,适时会同财政、发改、交通等部门对《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租车办法(试行)》相关租赁经费进行调整。围绕保安全、强服务、抓节约的工作实际,采取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优化工作环境等措施,提升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做好公务用车、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及机要应急接待等车辆服务保障工作,为市级机关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围绕公务用车“六不得”要求,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公务用车违规违纪。

 

第五节  办公用房管理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完善办公用房维修、调换等配套制度,形成健全的办公用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水平,按要求开展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提升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从严控制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办公用房;对全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办理业务的便民服务中心,经调查研究后,积极向省级有关单位申报新建或扩建。探索通过置换、拍卖、统一招租、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办公用房及其他资产,及时淘汰不适合行政办公的房产,加强对办公用房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分类处置利用。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改善办公环境。建立健市级周转住房制度,规范周转住房建设标准、使用条件、分配办法、租金标准、管理制度以及退出机制,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周转住房,基本解决异地任职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的基本住房。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办公用房使用规定的视情节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第六节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完善制度标准,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推进依法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全力完成省机关事务局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耗目标。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继续扩大各类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向省机关事务局申报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到2022年,全市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发挥节能环保示范效应,加大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推动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力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体系建设,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人员、能耗统计员等各类专项培训,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六大绿色行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第七节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型机关。抓好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完善反恐防恐、警卫安全、内部治安防范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加强安保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有序。加强对安保、绿化、保洁、维修服务单位的考核体系建设,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办法,实现服务便捷化、标准化。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机关的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完善管理制度,逐步解决两个大院停车难的问题。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堂规范、合理运行,食品绿色健康;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市公共机构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风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更好履行管理保障服务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力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继续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实现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把握阶段目标,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督促落实。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强绩效评价,强化实施监督,确保规划目标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就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系统人才综合素质,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干部系统培养,强化党组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系统谋划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和职责任务,进一步规范各科室职能设置,着力解决人员不足、干部衔接断档、人岗相适有差距的问题。定期对各科室人员进行分析,根据科室岗位需求和干部队伍实际,通过公开招考、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考核评价等干部人事制度,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补齐各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惩处规定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查核结果认定和处理。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健全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机制,优化培训平台,实现各县(市、区)管理局中层干部培训全覆盖。围绕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机关的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与自身建设同步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实的机关事务管理干部队伍,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节  推进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确保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的提醒警示、管理约束、风险防控、监督问责,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完善工程招标和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机制,加强对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程序和要求,健全评价制度。坚决整治“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和“衙门作风”,切实改进全局工作作风。

 

第四节  开展调查研究

系统谋划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的作用,切实提高保障和管理效能。按照“一体两翼”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集约管理,提高效率;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进程,根据《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南》和保山市实际,及时修订制度标准,持续推动机关事务地方标准建设;探索机关事务云建设,推动打造智慧后勤和智慧机关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市直单位、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制约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管用的对策措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办法,切实加大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为载体,总结传承优良传统,培育提炼具有时代特色的价值理念,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为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第五节  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机关事务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考核评价指标,增强服务保障管理透明度,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制定有关督查工作管理办法,围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及重点任务,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重大改革任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的年度评价考核工作中。认真履行“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的职责,加强对基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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