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1-0528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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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能源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园区经济发展局,市电力股份公司、市能源发展股份公司、市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管道有限公司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及保山作业区,龙陵镇安煤矿、昌宁红星煤矿

针对近期安全生产特殊形势,现将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保障服务

能源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保障服务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能源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机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并强化内部管控,实施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着力维护职工健康;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安全生产不松懈、不松劲,确保有人管、有人抓,合理优化岗位配置及值班值守,最大限度发挥人员效用,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生产,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频次,坚决杜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企业要根据季节性特点,适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任务,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工作,着力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改,重点开展好汛前火灾防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提前研判森林防火期及汛前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修订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并于220日前将《保山市能源行业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1)报市能源局能源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廖明才,联系电话:2160573;邮箱:bssnyjajk@163.com

 

附件:《保山市能源行业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能源局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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