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3-02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防控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防灾减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地灾防治、消防安全、反恐怖等工作要求,深化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全市能源供应安全稳定,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能源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践行“两个至上”,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将国家和省、市对能源安全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逐一落实,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能源安全工作,将防洪度汛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当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绷紧安全风险之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区域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报送、临灾预警、应急响应等机制,确保防汛体系有效运转,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用性原则,督促辖区电力、油气企业全面做好汛前准备和应急防范工作,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设备“六到位”,及时修定、完善防洪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强化度汛安全应急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磨合机制、完善措施、锻炼队伍,全市大中型水电站度汛预案、应急演练情况、水库容量及汛限水位等信息须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并上报市能源局。
三、严抓隐患排查整改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主动研判本单位汛期能源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统筹安排汛期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地灾防治、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等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做到三个“百分之百”。一是检查项目要达到百分之百。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确保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辖区内全部在建光伏项目和电网配套工程、中型水电站、油气管道防汛安全检查。二是检查内容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工作做到全面细致、防微杜渐、不留死角,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设施运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抢险物资储备、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洪)度汛方案、防汛(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等。三是整改落实要达到百分之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汛前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四、强化应急管理建设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用性原则,进一步督促企业及时修定、完善防洪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强化度汛安全应急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磨合机制、完善措施、锻炼队伍,全市大中型水电站度汛预案、应急演练情况、水库容量及汛限水位等信息须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并上报市能源局。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坚持在岗值班,强化值班工作责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汛情、灾情,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各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型以上电站防洪度汛值班表于3月30日前报市能源局。
六、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地灾防治、消防安全、反恐怖等工作要求,迅速督促本部门(单位)、辖区内能源企业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度汛预案备案、演练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6月20日、10月25日前分别报送2023上半年及年度防洪度汛工作总结。市能源局将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能源领域防洪度汛、能源安全工作开展汛前督导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昱昀 3067986;邮箱:bssnyjajk@163.com)
附件:1.《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云防汛办〔2023〕1号)
2. 《云南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办〔2023〕10号)
3. 《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保地灾指办〔2023〕4号)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能源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