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723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空气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部 公安部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保山市9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规定,2019年1-6月份共检测机动车81956辆, 首检合格率为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