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21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空气环境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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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1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2021年1月,根据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云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在线数据的监测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分别对保山中心城区及4县(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开展评价,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统计和综合指数排名见下表。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及综合指数排名

名称 轻度污染 优良率(%) 综合指数排名
保山中心城区 22 9 0 100 4
施甸县城区 23 8 0 100 2
腾冲市城区 30 1 0 100 1
龙陵县城区 17 14 0 100 5
昌宁县城区 29 2 0 100 3

 

保山中心城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较上月持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较上月上升5.3%、41.7%、72.2%、16.7%;施甸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较上月上升31.3%、58.3%、16.7%、20%,臭氧、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较上月下降1.4%、7.7%;腾冲市城区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较上月持平,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较上月下降8.3%,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分别较上月上升6.2%、16.7%、50%、14.3%;龙陵县城区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较上月上升13.9%、25.0%、30.8%、10.0%、15.4%,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较上月下降9.1%;昌宁县城区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较上月持平,臭氧月均浓度较上月下降3.0%,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较上月上升22.6%、35.3%。

 

说明:1.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优良天数占当月有效监测天数的百分比。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6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综合指数越大表明城市污染程度越高排名越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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