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3-032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空气环境 发布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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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3年2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2023年2月,根据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云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在线数据的监测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分别对保山中心城区及4县(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开展评价,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统计和综合指数排名见下表。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及综合指数排名

名称 轻度污染 优良率(%) 综合指数排名
保山中心城区 5 23 0 100 4
施甸县城区 9 19 0 100 3
腾冲市城区 5 22 0 100 1
龙陵县城区 2 25 0 100 5
昌宁县城区 4 24 0 100 4

 

保山中心城区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75%、27.78%、37.5%、14.74%。

施甸县城区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43.75%、42.42%、11.11%、8.33%、14.44%。

腾冲市城区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26.67%、34.62%、50.0%、16.67%、14.43%。

龙陵县城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33.33%、32.56%、50%、15.62%。

昌宁县城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20.0%、25.93%、25.0%、17.39%。

 

说明:1.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优良天数占当月有效监测天数的百分比。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6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综合指数越大表明城市污染程度越高排名越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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