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2-0217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水质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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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保环审〔2022〕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审〔2022〕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并委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云南省贯彻落实方案及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如下:

一、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保山市下河公路与东河交叉口西北处,现状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m3/d,采用氧化沟工艺。2021年4月,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提标,扩建提标完成之后处理规模为3.0万m3/d,采用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MBBR(原1.5万m3/d)及AAO(扩建1.5万m3/d)+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该污水处理厂产权单位: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05949587X0,法人代表:杨宝林;运营单位: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5718976168,法人代表:沈仕杰。

二、同意你单位3.0万m3/d的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设置一个排污口,排污口分类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你单位应在该入河排污口处参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你单位应在污水进入河道前适当位置安装监控排污量计量设备、污染物监测设备,主要监测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六、你单位应对标识牌、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附件: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 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 产权单位法人代表 杨宝林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50005949587X0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东经99°12′53.16″ ,北纬25°08′9.43″
排污许可证编号 91530502772656843Y001W 主要排放污染物 COD、NH3-N、TP、TN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排污口名称 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B530502002
排污口地理位置 保山市下河公路与东河交叉口西北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 东经99°12′53.16″,北纬25°08′9.43″
排污口设置类型 扩大 排污口分类 生活
污水排放方式(排放时段) 连续排放 污水入河方式 管道
排污口大小 DN800 设计排污能力 30000t/d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东河 排污口与排入水体关系 右岸
污水去向 东河-勐波罗河 排入水体所属水系 怒江
排入水功能区名称 勐波罗河隆阳农业、工业用水区 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Ⅳ类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a) 0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1095
其他废污水排放量(万 t/a) 0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 (万t) 1095

三、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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