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指导和督促企业科学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评估备案43家(其中:省级0家,市级10家,隆阳区5家,施甸县7家,腾冲市10家,龙陵县1家,昌宁县5家),全市6家污水处理厂的预案评估备案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省控企业、市控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