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0-1112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土壤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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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环函〔2020〕11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腾冲市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试运行期间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意见
腾冲市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试运行期间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组织材料技术审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颁发你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2MA6K5NKT0W)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规模、方式详见附件1。
二、请按照许可条件(附件2)要求,规范经营所核准的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请腾冲分局制定监管计划,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腾冲分局每年至少对该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性检查和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将检查和监测情况一并报送我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