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312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土壤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保环函〔2023〕2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保山清运环保有限公司试运行期间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函
保山清运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试运行期间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组织技术审查和经营设施现场核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你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CGN8DL5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规模、方式详见附件1。
二、请按照许可条件(附件2)要求,规范经营所核准的危险废物,制定管理计划,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试运行期为一年。于2024年12月8日前,自行组织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自查并编制自查报告、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评估或评价备案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申请正式运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环境监察记录、排污许可证年检结果等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五、请隆阳分局制定监管计划,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对该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性检查,及时处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附件: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内容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本内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