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2-1212010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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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宣传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微信微博日常运维推广和新媒体及宣传产品策划制作,实时进行舆情的监测,营造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和COP15大会宣传氛围,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位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02号),下达我局项目资金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局及时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委托业务费,使用市级资金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发布微信1031条、微博1061条,完成2021年法律顾问委托业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开展,推进微信微博日常运维推广,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达成预期指标。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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