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31012-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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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全市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与产业政策。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和核设施、核技术运用及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保护污染纠纷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管理,督促28个建筑工地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一厂(场)一策”公示牌。加强大型煤堆、料堆监管,检查物料堆存企业7家。对腾越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餐饮企业专项检查,检查餐饮企业500余家次。制定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和《腾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腾政办发〔2022〕26号)。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染理,根据在线监测,处理水量836.6372万吨,COD平均进水浓度557mg/L,平均出水浓度5.5mg/L,完成减排450.06吨;氨氮平均进水浓度4.9mg/L,平均出水浓度0.15mg/L,完成减排52.33吨。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划编制工作,均获得省厅批复。对腾冲市应纳入正常整治监管的入河排污口19个,采取分类、分批处置的方式开展整改,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编制完方案》。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腾冲市自然村总数1954个,完成治理自然村数1414个,行政村总数212个,完成治理的行政村总数145个,行政村治理率为68.4%,行政村收集处理率8.02%。加强医疗废物管控。截至2022年11月6日共处置1105.413吨,日均产生处理量约3.454吨。制定印发《腾冲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腾冲市17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问题整改。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形成“一点一档”,17个堆点完成环境风险评估,12个堆点编制了污染防治方案,正在依据污染防治方案积极开展治理。
2.持续加强环境监管与服务。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69个,受理审批建设项目10个,标准确认18个,出具环评初步审查意见4个,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000余人次。二是严格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对“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中75家排企业开展双随机监察,抽取监察企业45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8家,共处罚款447.7546万元。2022年共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37家,备案37家。加强环境投诉办理,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104件,办结率100%。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编制执法监测报告14份,获取监测数据210多个。建立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应对预案。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色环保,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制作宣传展板11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环保购物袋500余个。
3.持续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近年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巡 察、检查共反馈腾冲1136个问题,2022年已完成整改941个,正在整改195个,完成率82.83%。
4.生态创建稳步开展。完成《腾冲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5年)》并通过省级评审,基本完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宣传片》及《图册》等申报材料编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基层党建办、综合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法宣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软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99,10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6,783.78元,占总收入的85.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12,322.00元,占总收入的14.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354,310.72元,下降4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036,632.72元,下降49.8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82,322.00元,增长55.4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21年北海湿地环湖截污项目资金13,776,400.00元,2022年此项目资金为1,998,225.00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腾冲市财政局拨入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经费1,912,322.00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99,105.78元,其中:基本支出7,336,617.61元,占总支出的56.44%;项目支出5,662,488.17元,占总支出的43.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03,634.68元,下降44.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3,887.69元,增长6.44%;项目支出减少10,847,522.37元,下降65.7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21年北海湿地环湖截污项目资金13,776,400.00元,2022年此项目资金为1,998,22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36,617.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75,134.11元,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48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62,488.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项目经费1,912,322.00元。主要用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咨询费550,000.00元、规划服务费550,000.00元、“两山”基地展厅建设工程款500,000.00元、办公及宣传经费292,322.00元。完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规划及展厅建设,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腾冲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提供了保障。
2.北海湿地保护项目经费1,998,225.00元。主要用于北海湿地环湖截污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款1,100,000.00元、北海湿地污水处理设备采购898,225.00元。改造农户防渗化粪池167个,支砌排水沟80平方米,污水收集管道建设167户,改善北海湿地水生态环境,控制、削减污染排放量,总体达到“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
3.第三方委托咨询服务经费795,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环评技术评估委托业务费。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工作经费129,999.00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相关工作督察巡察准备工作及落实整改反馈问题支出。
5.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补助经费158,432.23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运行维护及“水气土”污染防治经费支出。
6.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提升经费551,324.18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日常运行支出336,984.49元、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经费214,339.69元。
7.监测运行经费117,185.76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站日常运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6,78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9%。与上年相比减少11,036,632.72元,下降49.8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21年北海湿地环湖截污项目资金13,776,400.00元,2022年此项目资金为1,998,2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07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69,072.4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8,072.4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05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39,059.6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3,495.6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4,270.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1,293.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33,25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0%。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419,671.1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19,671.13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95,000.00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795,000.00元;污染防治支出1,998,225.00元,其中:水体支出1,998,225.00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20,647.21元,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20,647.21元;污染减排支出3,099,715.31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2,778,875.31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320,84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5,39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5,39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48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990.4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49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4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48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99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4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218.54元,下降1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4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09.00元,下降27.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单位办理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483.50元,比上年减少11,439.63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3,003.8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26,540.00元,邮电费18,70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4,497.00元,工会经费102,702.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90.46元,其他交通费210,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30,839,319.94元,其中,流动资产232,410.39元,固定资产16,530,50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776,400.00元,无形资产3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926.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0,459.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6,499.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0,459.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