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4030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拟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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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3月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施甸县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建设单位施甸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6000辆、电动汽车(新能源)14000辆。其中,拆解报废小型机动车900辆/年,大型机动车100辆/年,摩托车5000辆/年,电动汽车(新能源)14000辆/年,建设拆解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楼5000平方米、报废机动车存放区、拆解品贮存区及场地硬化、环保设备等附属设施。项目不具备拆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油罐车能力,不涉及破碎及产品再加工。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与原项目的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对接。
重新报批项目在原环评项目基础上进行新增新能源拆解生产线建设,原项目土建工程已建成,未投产使用,施工期间未收到投拆。重新报批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附属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包装塑料、纸箱和木板等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食堂废水经食堂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进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分区防渗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防渗,对危废暂存间、拆解车间进行重点防渗;对报废车辆停放区、回用件仓库、动力蓄电池暂存间、有色金属车间、污水管道、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化粪池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采取措施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营运期拆解、打包压块、切割过程中粉尘经车间集气装置收集后再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废油等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及限值要求。拆解、打包压块及切割、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中粉尘、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对拆解产生的铅酸蓄电池仅进行暂存,不进行电池拆解或加工处理,如遇到非正常情况(蓄电池在拆除和贮存过程中如外壳开裂、密封阀不严实等)造成蓄电池内电解液泄漏,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气体,采取车间阻隔、自然通风换气等措施,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少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拆解过程、化粪池、隔油池及沉淀池等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绿化、大气稀释后,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汽车运行注意时间安排,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减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4.营运期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厂房封闭、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敏感目标红康医院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危废暂存间单独储存;废油液使用双层油罐密封储存,油罐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废制冷剂通过专业抽取设备收取后置于密闭钢瓶中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废防冻液先经密闭容器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铅酸蓄电池采用耐酸密闭容器贮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电容器、废电子电器分别分类单独贮存在密闭容器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分别单独贮存在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滤清器收集在专门的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石棉废物使用专用的密闭袋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隔油池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含油的废手套、抹布等经集中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运输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来自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回收利用的碎玻璃、废皮革、人造革、纤维、海绵、木片、陶瓷等清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液化气罐经收集后存放于回收室,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动力电池经收集后外售至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食堂油水分离器油脂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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