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2-0905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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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施甸县 | 建设单位 | 施甸县水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主要由水库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组成。项目总库容227.1万m3,设计洪水位1034.31m,正常蓄水位1032.20m,兴利库容166.0万m3,死水位1008.23m,死库容29.0万m3,设计年供水量203.3万m3。工程建设任务主要解决芒别社区(老城子、芒麦、老干河)1022人、2456头牲畜的人畜饮用水,旧城乡芒别社区(老城子、芒麦、老干河)0.507万亩农业灌溉用水(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48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25万亩),水库无发电功能,以完全年调节方式运行。项目总投资22684.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蓬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拦河坝施工主要采用原河道过流、围堰加导流输水隧洞过流方式,保证坝下河段不断流。施工区设置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综合利用;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项目设置弃渣场,剥离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堆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就近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周边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废弃物运至附近的弃渣场集中处置,然后进行土地整治,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先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对施工便道及边坡,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路绿化、边坡治理及植被恢复。 3、施工期由输水隧洞导流,保证坝下河段不断流。在初期蓄水阶段通过设置潜水泵抽水的方式,保证初期蓄水下泄不少于0.0078m3/s的生态流量,保证初期蓄水期间河道不断流。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库蓄水前,全面开展库底清理,防止库区残留物造成水库水质超标。导流输水隧洞设置生态放流管进行生态流量下泄,下泄流量不少于0.0078m3/s,并设置生态下泄监控设施。水库运行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流量下泄后,水库运行确保不会导致坝后河段出现断流。在水库库尾设置漂浮物打捞设施,保证水库水质。水库建成运行后禁止投饵养殖。 2、运行期水库管理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水库管理所建设防渗厕所,粪便污水经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输水管道及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4、水库具有饮用功能,工程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应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水库坝址区域设置水质监测断面,按国家监测规范要求,每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库水质状况,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三、芒埂水库建设工程占用的坡耕地中7.1hm2为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开工建设必须取得用地主管部门许可,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 四、现状水质总氮浓度较高,不满足饮用水标准要求,需加强日常监管跟踪监测,严格落实防治措施,保证彻底清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有机物和氮磷营养盐等污染源进入库区水体,防止富营养化的发生。加强农业面源的管理,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对农业生产者加强宣传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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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项目名称 | 500吨/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4.72″,北纬25°30′39.18″,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选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1.15″,北纬25°31′36.18″。项目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立项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8]10号),于2021年1月8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的说明,延期至2021年12月;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及增加“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建设”的说明,延期至2022年12月。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依托工程。选厂占地面积8796.44m2,主要建设500t/d选矿生产线、尾矿制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各1条。矿山开采规模为3.0万t/a铁矿,选厂加工处理铁矿石量15.0万t/a(其中12.0万t/a外购),生产铁精矿73250t/a,免烧砖(副产品)3300万片/a。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建尾矿库,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9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等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设备管护,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山体阻隔,植被吸附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食宿依托矿山生活区内已建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收集池回用于洒水降尘。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渣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相关部门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瓦窑镇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矿石破碎、筛分采取湿法破碎工段,在破碎工段安装洒水装置,矿山废石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选矿破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中规定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免烧砖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泥储罐仓顶除尘器处理,经18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 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封闭生产,原矿堆场采取加盖顶棚+三面围档、洒水降尘、运输过程覆盖篷布、生产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槽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后引至室外排放;备用发电机在停电时使用,废气产生量较少;恶臭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垃圾收集设施等过程,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置于地下,垃圾日产日清、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植物吸收后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营运期矿山露天采场矿坑水、原矿临时堆场淋滤水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 2采矿废水中直接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要求后,雨天储存、晴天回用于项目开采、道路、排土场及破碎站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矿循环水排入容积约2100m3的1个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后,返回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机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雨天储存,晴天回用于选厂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免烧砖生产线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清洗槽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要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原矿堆场、精料库、尾矿临时干堆场、尾矿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进行一般防渗,防渗要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办公生活区进行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营运期采取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周边环境敏感点需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六)营运期矿山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或露天采坑回填,尾矿作为制砖原料使用;矿山废石破碎粉尘定期清理与细砂一并作为制砖生产线的原料使用;选厂矿石破碎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球磨工段生产使用;制砖生产线水泥罐配套仓顶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灰后回用于项目搅拌机内生产;不合格废砖收集后运至矿山破碎站与废石一起混合搅拌,用于再生产;球磨阶段废钢球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进行统一处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农户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矿山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由建设单位应对其属性进行鉴定,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掏晾晒后运至排土场堆存。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定期清运至瓦窑镇与集镇垃圾一并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机修废水隔油池浮油及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七)严格落实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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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