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16-072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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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6月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编报单位: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编报时间:2016年6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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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山宏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保山宏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预计总投资4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3hm2(24.44亩),建办公住宿综合楼一栋、标准裂解主厂房一栋、轮胎存储破碎车间一栋,炭黑加工储存一栋、储油罐一个,钢丝储存厂房一栋,变压器2台及配电房一间、门卫室、电子过磅房、停车区、消防池、厂区周围斜坡挡土墙、绿化区、厂内院场硬化、道路等其他设施,建筑面积约6384m2,建成旧轮胎裂解炉12个,年产8000t燃油、5000t炭黑、废旧轮胎钢丝回收利用生产5000t钢球。 4250 施甸 保环准〔2016〕33号
2 新建初烤烟叶周转货场投资项目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规划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新建建筑面积2478平方米,包括收烟大棚1876平方米和生产管理用房602平方米。新建烟叶露天堆场14102.4平方米,室外道路及收烟广场3943.6平方米,以及室外围墙等配套附属工程。周转货场可堆放烟垛182垛, 450~500担/垛,年周转初烤烟叶规模为23.4万担,即周转系数为2.5~2.8。每担重量为50kg,合计年周转初烤烟叶为1.17万吨。项目总投资39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万。 3997.87 隆阳 保环准〔2016〕34号
3 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投资项目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规划用地面积21000平方米(31.5亩),新建建筑面积8875平方米:包括联合工房4973平方米,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3777平方米,门卫室(一主一次)、备用发电机房等125平方米,以及厂内给排水、广场(物流回车场)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6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7.6万元。 6926 隆阳区 保环准〔2016〕35号
4 施甸县大坡山并网光伏发电工程 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施甸 保环准〔2016〕40号
5 年产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腾冲滇科经贸有限公司 腾冲 保环准〔2016〕41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33号
保山宏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宏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5年以保工信投资[2015]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预计总投资4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3hm2(24.44亩),建办公住宿综合楼一栋、标准裂解主厂房一栋、轮胎存储破碎车间一栋,炭黑加工储存一栋、储油罐一个,钢丝储存厂房一栋,变压器2台及配电房一间、门卫室、电子过磅房、停车区、消防池、厂区周围斜坡挡土墙、绿化区、厂内院场硬化、道路等其他设施,建筑面积约6384m2,建成旧轮胎裂解炉12个,年产8000t燃油、5000t炭黑、废旧轮胎钢丝回收利用生产5000t钢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宏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严格实行清污分流,循环冷却水经过消防水池收集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库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炉膛降温水、油气冷却水、炉膛冷却烟气净化废水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炭黑产品的拌合;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部施肥,所有废水一律不准外排。废水储存构筑物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设计与施工。储油罐设于地上,地面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在四周设置围堰。
   2、裂解炉炉膛烟气集合后经冷凝系统去除燃料油(经管道收集至储油罐)及不可凝气体(回炉燃烧)后经粉尘烟气碱洗器进行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通过烟囱排放;设置脉冲除尘对炭黑粉磨过程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外排;安装符合标准的储罐呼吸阀确保燃料油罐内逸出的烃类气体,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裂解炉开炉废气为可燃气体烷烃类,通过负压将废气引入缓冲罐收集后,供下次裂解炉燃烧使用;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增加车间内空气流通,防止无组织排放废气的聚集;铸造车间按要求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管道抽送至裂解车间粉尘烟气粉尘碱洗器统一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限制在0.5ngTEQ/Nm3以下,恶臭气体经UV-紫外线光解除味净化器处理后外排,臭气浓度及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HCL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炭黑粉磨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缓冲罐和储油罐油渣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运统一处置;烟气净化灰渣和脱硫渣外售水泥企业。废包装材料、废手套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废机油及储罐油污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加强运行管理,对噪声设备等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输送物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限速出入厂区,并禁鸣喇叭,同时注意选择合理的运输时间。
  5、按照《报告书》预测计算结果,针对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设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100m,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6、根据《报告书》核算结果,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 X1.1t/a、SO 23.24t/a。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业园区环保局及施甸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34号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保山益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初烤烟叶周转货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项目于2015年已获得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的备案许可(保工贸经发【2015】97号),规划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新建建筑面积2478平方米,包括收烟大棚1876平方米和生产管理用房602平方米。新建烟叶露天堆场14102.4平方米,室外道路及收烟广场3943.6平方米,以及室外围墙等配套附属工程。周转货场可堆放烟垛182垛, 450~500担/垛,年周转初烤烟叶规模为23.4万担,即周转系数为2.5~2.8。每担重量为50kg,合计年周转初烤烟叶为1.17万吨。项目总投资39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新建初烤烟叶周转货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不设食堂、职工宿舍等生活附属设施,厂区员工全部到本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食宿。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2、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进行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7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35号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保山益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项目于2015年已获得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的备案许可(保工贸经发【2015】99号),规划用地面积21000平方米(31.5亩),新建建筑面积8875平方米:包括联合工房4973平方米,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3777平方米,门卫室(一主一次)、备用发电机房等125平方米,以及厂内给排水、广场(物流回车场)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6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7.6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设置食堂、职工宿舍等生活附属设施,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需要接纳本公司初烤烟叶周转货场员工食宿。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其他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2、分拣好的条烟包装为周转箱(塑料)包装,周转箱循环使用,不涉及PE膜包裹。备用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经烟囱至备用发电机房屋顶部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抽排油烟系统收集净化后排放。
  3、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进行验收后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7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40号
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施甸县大坡山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施甸县大坡山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新建1MW太阳电池方阵30个,每个方阵设置1台逆变器及35kv箱式变,共30个,建设11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内建筑主要有综合楼、配电室、水泵房以及道路工程等。总投资27287.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9.76(含水保)万元。2015年3月,我局对《施甸县大坡山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发了行政许可文件(保环准〔2015〕9号),同意项目建设。2015年9月7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对《关于审批施甸县大坡山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试生产的请示》下发了行政许可文件(施环准〔2015〕10号),同意项目试运行。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许可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得到妥善收存,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渣场植被已得到恢复。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 规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废机油和含油污染物管理台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强化绿化美化工作,做好乔灌草等植物的补栽补种,提高绿化成活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7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41号
腾冲滇科经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年产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年产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腾冲县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3350m2,绿化面积500m2,年产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实际总投资444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28万元。2011年3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文件(保环准〔2011〕13号),同意项目建设。2015年6月取得腾冲县环保局试运行行政许可文件(腾环准〔2016〕24号),同意试运行。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许可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大气、噪声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固废(沉淀物)拉运至园区指定地点填埋,危险废物得到妥善收存,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污染。
  (2)严格沉淀池、化粪池管理,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作好台账记录。
  (3)严格管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做好危废转移台账记录,防止在贮存、转移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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