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17-011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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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8月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编报单位: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时段: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编报时间:2016年8月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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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腾冲县滇滩镇云峰山公路工程项目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拟改扩建路线全长4.7094km,其中利用现有公路、机耕路加宽2.990km,新建1.719km(K0+000~K0+940、K3+160~K3+939)。拟按路基宽8.5m,行车道宽2×3.5m,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1座,桥长100m;涵洞22道(其中新盖板涵12道;新建圆管涵6道,接长圆管涵4道);线路平面交叉27处,除K0+000~ K0+135段平交于腾板二级公路外,其余平交与现有四级公路、乡村道路或机耕路连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5159.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25万元。 5159.46 腾冲市     保环准〔2016〕48号
2 腾冲市城区及曲石集镇供水工程•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 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设计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其中一车间建设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二车间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大坡水库采用取水塔取水,塔高35.8米;取水隧道净宽1.8m,净高2米,长450米;原水输水管总长度13.95千米。花园水库采用取水塔取水,塔高27.5米,取水隧道净宽1.8米,净高2米,长400米,原水输水管总长度11.99米;至腾越镇的清水输水管道6.97千米,清水配水管网24.01千米,泵站和高位水池3座及配套综合楼、传达室、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7800万元,环保投资256.1万元。 27800 腾冲市     保环准〔2016〕49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48号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批的由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县滇滩镇云峰山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县滇滩镇云峰山公路工程位于腾冲市滇滩镇,项目于2015年获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腾冲县滇滩镇云峰山公路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保发改基础〔2015〕70号)。拟改扩建路线全长4.7094km,其中利用现有公路、机耕路加宽2.990km,新建1.719km(K0+000~K0+940、K3+160~K3+939)。拟按路基宽8.5m,行车道宽2×3.5m,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1座,桥长100m;涵洞22道(其中新盖板涵12道;新建圆管涵6道,接长圆管涵4道);线路平面交叉27处,除K0+000~ K0+135段平交于腾板二级公路外,其余平交与现有四级公路、乡村道路或机耕路连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5159.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25万元。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选线、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绿化应选用当地树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和项目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优化道路施工方案,在距离水体较近的路段设置简易挡板挡护,防止开挖的土石方对水体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落实场地地表清洁工作,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严禁废渣、废油及废水进入河道;落实道路两侧的集、排水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为保护公路跨越水体的环境质量,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以避免污染水质;同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和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为避免和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 SS 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三)强化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弃渣场、表土堆场和施工场地的选址和布局,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开挖应避开雨天,设置排水设施;施工期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石方,做好工程全线土石方平衡,减少取弃土;弃方不得顺坡倾倒,施工剥离表土收集后用于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开挖面、弃渣场的生态修复和复耕整治工作。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对项目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并跟踪监测,预留降噪措施费用,根据运行期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周边原有动植物的保护。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经我局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线路走向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5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49号

 

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腾冲市城区及曲石集镇供水工程•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市城区及曲石集镇供水工程•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位于腾冲市腾越镇、北海乡。项目与2015年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腾发改投资〔2015〕821号),项目设计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其中一车间建设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二车间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大坡水库采用取水塔取水,塔高35.8米;取水隧道净宽1.8m,净高2米,长450米;原水输水管总长度13.95千米。花园水库采用取水塔取水,塔高27.5米,取水隧道净宽1.8米,净高2米,长400米,原水输水管总长度11.99米;至腾越镇的清水输水管道6.97千米,清水配水管网24.01千米,泵站和高位水池3座及配套综合楼、传达室、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7800万元,环保投资256.1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市城区及曲石集镇供水工程•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中严格落实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建设移动厕所及旱厕,粪便清掏还田;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拟建项目从水库取水塔通过原水输水管输送到车间配水井,进入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前的进水管对原水进行预消毒,经絮凝沉淀后流入气水反冲洗滤池及超滤膜车间进行过滤,再经清水池前 “紫外线+液氯”多屏障联合消毒,水质经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后由配水管网送到用户。项目运行产生的沉淀池排泥废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滤池反冲洗水,经潜水泵输往排水池处理后回到网格絮凝池前作原水使用;配水井放空水及溢流水经放空管、溢流管直接进入回收水池;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或达标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一车间污泥干化场、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应做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食堂安装油烟设施后通过内置烟道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烟道避开建筑物和道路排放。

3、加强对水泵、加氯机、备用发电机等产噪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排放,一、二车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过滤、沉淀池及工艺废水澄清过程中产生的经浓缩、自然干化后的污泥,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5、加强风险防控,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消毒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严控运输、贮存、使用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由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验收相关材料报市局备案。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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