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7-01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6-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编报单位: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 时段: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 编报时间:2016年10月3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登记 | |||||||||
1 | 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 | 保山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140962m2,入住户数810户,分四期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一期为温泉休闲区、二期为水居院、三期为温泉住宅区、四期为分为5个区块:A区为花鸟民俗街、B区和C区为珠宝古玩街、D区为酒吧餐饮街、E区为餐饮小吃街,辅助工程包括辅助用房、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供电等工程;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排风换气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设施、温泉废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箱、绿化等。项目总投资387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2万元。 | 38708.6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6〕60号 | ||||
2 | 保山市昆祥石棉制品厂年产150万m2石棉瓦、100万m2树脂瓦生产线建设项目 | 保山市昆祥石棉制品厂 | 项目总投资17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占地17.427亩,均为已规划的园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建设树脂瓦和石棉瓦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库房、办公生活用房及水泥储罐、清水罐、污水罐、供水供电、厂区道路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150万m2石棉瓦(规格18kg/m22)、100万m2树脂瓦(规格2.5 kg/m2)生产线各一条。 | 1792 | 施甸县 | √ | 保环准〔2016〕61号 | ||||
3 | 保山市兴华丽团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保山市兴华丽团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预计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项目占地11273.26m2,建筑面积9858m2。项目建筑设置主要是水泥制品生产车间、堆料大棚、办公区、生活区、供水供电系统以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大型水泥管1万米、小型水泥管5万米、井盖2万套、沟盖板及小件10万套、路面砖20万平方米、路沿石10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 2200 | 施甸县 | √ | 保环准〔2016〕62号 | ||||
4 | 保山周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保山周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预计总投资52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项目占地15484.7m2,建筑面积7108.35m2。项目建筑设置主要是水泥制品生产车间、堆料大棚、办公区、生活区、供水供电系统以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大型水泥管2万米、小型水泥管20万米、井盖5万套、沟盖板及小件70万套、水泥电杆4千根、基础管桩3千根生产能力。 | 5272 | 施甸县 | √ | 保环准〔2016〕63号 | ||||
5 | 保山市京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安防设备建设项目 | 保山市京安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厂房为租用保山工贸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职工就餐依托园区食堂。租赁厂房面积3800平方米,进行分区建设,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成后项目形成年生产规模为交通信号灯底座2000套,亮化灯底座10000套,道路交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支杆20000根、底座20000套,生产道路标识10000套;外购门禁自动门成品1000套,防盗电子围栏成品100套储存待售的生产经营能力。 | 2008.59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6〕64号 | ||||
6 | 云南中柏韩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服装项目 | 云南中柏韩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项目厂房为租用云南省保山工贸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后进行相应的设备安装,而职工食宿也为租用园区建设的公租房及餐厅。15#标准厂房占地面积52469.22m2(78.7亩),总建筑面积32336.05m2。其中车间建筑面积31013.17m2(包括生产车间部分建筑面积26477.60m2,办公部分建筑面积4535.57m2),1#办公楼建筑面积639.44m2,2#办公楼建筑面积639.44m2,门卫建筑面积44.0m2。购置直驱电脑平车、直驱带刀车、全模式电脑包边机、电脑自动双针机等设备,建设全自动裁剪流水线10条,自动吊挂缝纫流水线50条,自动吊挂完成流水线20条及智能立体信息化成品物流库1个。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万套服装的规模。 | 25422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6〕65号 | ||||
7 | 保山环友化工有限公司40Kt/A氨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环友化工有限公司 | 水长工业园区 | 保环准〔2016〕67号 | 验收 | ||||||
8 | 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 | 隆阳区 | 保环准〔2016〕68号 | 验收 | ||||||
9 | 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 | 水长工业园区 | 保环准〔2016〕69号 | 验收 | ||||||
10 | 施甸县农特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施甸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施甸县 | 保环准〔2016〕70号 | 验收 | ||||||
11 | 保山九龙酵母有限公司年深加工2万吨糖蜜生产酵母及相关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九龙酵母有限公司 | 隆阳区 | 保环准〔2016〕71号 | 验收 | ||||||
12 | 年产3万樘钢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云南居德安钢质门有限公司 | 保山工贸园区 | 保环准〔2016〕72号 | 验收 | ||||||
9 | 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工程 |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 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长岭岗村,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362.2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80.2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8115亩,同时解决32639人和51235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75.5米,坝顶宽10米,坝顶长247.98米;输水工程由主管线、南干渠、北干渠组成,主管线长4126米,南干渠长8736米,北干渠长8259米。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874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62万元)。 | 28747.17 | 隆阳区 | √ | 保环准〔2016〕73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0号
保山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昆明天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项目于2015年取得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保工贸经发〔2015〕50号),2015年取得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取用地下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隆水许可〔2015〕42号)。项目总建筑面积140962m2,入住户数810户,分四期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一期为温泉休闲区、二期为水居院、三期为温泉住宅区、四期为分为5个区块:A区为花鸟民俗街、B区和C区为珠宝古玩街、D区为酒吧餐饮街、E区为餐饮小吃街,辅助工程包括辅助用房、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供电等工程;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排风换气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设施、温泉废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箱、绿化等。项目总投资387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2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集镇雨水管道;近期(保山中心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用前)项目居民生活区、商业区、酒店、公厕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回用于绿化、场地浇洒,剩余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方可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大沙河后汇入东河;汤池产生的温泉废水经隔渣处理后进入温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外排至大沙河;远期(保山中心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用后)项目居民生活区、商业区、酒店以及酒店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和经隔渣处理后的温泉废水一起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按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期酒店餐厅后厨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油烟竖井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高空排放。
3、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油渣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4、项目取用地下热水必须符合保山市汉庄温泉旅游古镇•汉唐城建设项目取用地下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额定取水条件开采,并落实退水措施,防止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8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1号
保山市昆祥石棉制品厂:
你单位报批的由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50万m2石棉瓦、100万m2树脂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体化管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54号)要求,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水长片区,2016年1月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项目备案(保发改产业〔2016〕32号),项目总投资17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占地17.427亩,均为已规划的园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建设树脂瓦和石棉瓦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库房、办公生活用房及水泥储罐、清水罐、污水罐、供水供电、厂区道路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150万m2石棉瓦(规格18kg/m2)、100万m2树脂瓦(规格2.5kg/m2)生产线各一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工程内容、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年产150万m2石棉瓦、100万m2树脂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水长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泥仓自带滤芯仓顶除尘器,厂房设置排抽风系统,石棉碾压工段增设水喷淋设施。运行期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进一步优化除尘系统设计,选择高效除尘设施,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石棉瓦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树脂瓦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内部场地洒水降尘。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设置旱厕,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生产残次品回收后作为原料再次使用;废机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加工车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噪声扰民,并减轻载重车辆对园区道路的破坏。
5、项目进一步优化厂区设置,靠近液氨厂一侧车间密闭,不准设置进出通道,加设围墙和绿色带。因项目涉及石棉类产品生产,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卫生防护距离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GB18068.3-2012)相关标准计算得出石棉生产车间设施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请建设单位报请地方政府,防护距离内不能布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6、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试生产,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环保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园区环保分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8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2号
保山市兴华丽团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由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水长片区绿色产业建材园,2016年1月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项目备案(保发改产业〔2016〕33号),项目预计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项目占地11273.26m2,建筑面积9858m2。项目建筑设置主要是水泥制品生产车间、堆料大棚、办公区、生活区、供水供电系统以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大型水泥管1万米、小型水泥管5万米、井盖2万套、沟盖板及小件10万套、路面砖20万平方米、路沿石10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工程内容、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水长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泥储罐上料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收尘后排放;原料堆料大棚为单层彩钢瓦结构,并设置三面砖混围挡;生产过程中原料上料、配料及搅拌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粉尘污染。厨房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直接排放。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除尘废水经循环系统沉淀处理后再利用;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内部场地洒水降尘。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设置旱厕,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沉淀池沉渣、修补脱模产生等产生的固废回收后综合利用;焊接焊渣及废钢筋收集后外卖,废机油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加工车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噪声扰民,并减轻载重车辆对园区道路的破坏。
5、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试生产,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环保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园区环保分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8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3号
保山周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由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水长片区绿色产业建材园,2015年12月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项目备案(保发改产业〔2015〕736号),项目预计总投资52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项目占地15484.7m2,建筑面积7108.35m2。项目建筑设置主要是水泥制品生产车间、堆料大棚、办公区、生活区、供水供电系统以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大型水泥管2万米、小型水泥管20万米、井盖5万套、沟盖板及小件70万套、水泥电杆4千根、基础管桩3千根生产能力。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工程内容、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水长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在园区天然气可以供应之前, 项目可以临时使用0.5t/h的燃煤蒸汽锅炉,经双碱法脱硫系统除尘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通过高度不低于20m的烟囱排放;天然气供应之后,项目使用1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通过高度不低于8m的烟囱排放。水泥储罐上料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收尘后排放;原料堆料大棚为单层彩钢瓦结构,并设置三面砖混围挡;生产过程中原料上料、配料及搅拌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粉尘污染。厨房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直接排放。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除尘废水经循环系统沉淀处理后再利用;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内部场地洒水降尘。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设置旱厕,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沉淀池沉渣、修补脱模产生、锅炉煤渣、脱硫渣等回收后综合利用;焊接焊渣及废钢筋收集后外卖,废机油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加工车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噪声扰民,并减轻载重车辆对园区道路的破坏。
5、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试生产,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环保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园区环保分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8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4号
保山市京安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000套安防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项目于2015年取得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发放《投资项目备案证》,保工贸经发〔2015〕95号。本项目厂房为租用保山工贸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职工就餐依托园区食堂。租赁厂房面积3800平方米,进行分区建设,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成后项目形成年生产规模为交通信号灯底座2000套,亮化灯底座10000套,道路交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支杆20000根、底座20000套,生产道路标识10000套;外购门禁自动门成品1000套,防盗电子围栏成品100套储存待售的生产经营能力。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产6000套安防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园区污水厂及管网未建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如需外排需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2、加强对切割工段管理,控制切割金属粉尘产生;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焊接工段加强通风,并配备相关卫生防护用具,保障工作人员健康。
3、经采取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切割废弃物、包装材料、废弃反光膜等一般生产固废,统一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置;生产区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2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5号
云南中柏韩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中柏韩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服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项目于2015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发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165305011810008。本项目厂房为租用云南省保山工贸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后进行相应的设备安装,而职工食宿也为租用园区建设的公租房及餐厅。15#标准厂房占地面积52469.22m2(78.7亩),总建筑面积32336.05m2。其中车间建筑面积31013.17m2(包括生产车间部分建筑面积26477.60m2,办公部分建筑面积4535.57m2),1#办公楼建筑面积639.44m2,2#办公楼建筑面积639.44m2,门卫建筑面积44.0m2。购置直驱电脑平车、直驱带刀车、全模式电脑包边机、电脑自动双针机等设备,建设全自动裁剪流水线10条,自动吊挂缝纫流水线50条,自动吊挂完成流水线20条及智能立体信息化成品物流库1个。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万套服装的规模。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中柏韩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服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园区污水厂及管网未建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协议大棚承包者采用罐车抽取用于大棚蔬菜施肥。
2、经采取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剪裁工序产生的边角布料等经收集后统一外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2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7号
保山环友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环友化工有限公司40Kt/A氨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环友化工有限公司40Kt/A氨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8.411亩,年生产20%的氨水40Kt。项目实际总投资70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树脂活化废水、树脂活化反冲洗水、厂界噪声、无组织氨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用于内部场地绿化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粪便还田综合利用。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生产设备维护与检修,减少氨气逃逸,确保厂界无组织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g/m3的厂界标准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2、加强厂区绿化,提高绿化成活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8号
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杨柳村,设计有限库容为50.7m3,服务年限5.94年。完成总投资1340.97万,其中环保投资1156.31万元。项目于2013年7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13]35号),同意项目建设。2010年9月动工, 2012年选厂停产导致尾矿库建设停工。2012年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选矿污染治理工程列入当年省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2015年11月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山沙河金宝铜矿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的批复》(隆环发[2015]144号),同意项目试运行。由于堆矿方式的调整,2015年12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保山市沙河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内容部分调整的复函》(保环函[2015]51号),同意建设内容调整。保山市隆阳区金宝铜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外排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环保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基本满足要求,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做好的工作
1、定期对尾矿库排水沟、雨水沟进行清淤,加强尾矿库的管理,防止尾矿库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2、进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确保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
3、加强对老尾矿库的绿化,提高场区绿化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69号
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占地10762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办公楼、站房、辅助用房、厂区道路、消防池、集雨池、围墙、储罐基础等。年充装、储备液化石油气1800吨。实际总投资1552万元,环保投资78万元。2014年10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关于《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水环发〔2014〕14号),同意项目的建设。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体化管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54号)要求,园区项目上收由我局直接组织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周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液化石油气残液存储于残液储罐中与不合格钢瓶一道,返回各生产厂家处置。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消防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废水沉淀池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
2、加强对职工的应急培训学习。
3、完善厂区绿化。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70号
施甸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施甸县农特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施甸县农特产品商贸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仁和镇,总占地面积约56644m2,总建筑面积约91836m2,建设内容为农特产品交易中心2栋、商住楼32栋,并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工程。总投资23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6万元。2013年7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13]35号),同意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环保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产生的污水、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市政管网建成后尽快将项目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71号
保山九龙酵母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年深加工2万吨糖蜜生产酵母及相关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年深加工2万吨糖蜜生产酵母及相关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隆阳区潞江镇芒旦村,新建年深加工2万吨糖蜜生产酵母及相关产品。总投资为7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45.88万元。
2014年5月,取得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环保分局关于《年深加工2万吨糖蜜生产酵母及相关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高旅环准〔2014〕1 号),同意项目的建设。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体化管理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54号)要求,园区项目上收由我局直接审批,2015年9月,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保环函〔2015〕33 号文批复,同意工程试生产。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和噪声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尽快按照《锅炉大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整改后达标准要求。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4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72号
云南居德安钢质门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年产3万樘钢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年产3万樘钢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建设年产3万樘钢质门生产线一条。项目实际总投资9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万元。2013年10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工贸园区环保分局关于《年产3万樘钢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工贸环复﹝2013﹞4号),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主要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生产废水沉淀池、化粪池已经配套建成,生产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委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适时清运处理。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建立污水清运台账,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
2、加强对喷漆房废水的管理,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规范建立台账,按危废的要求处置。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31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73号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长岭岗村,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362.2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80.2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8115亩,同时解决32639人和51235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75.5米,坝顶宽10米,坝顶长247.98米;输水工程由主管线、南干渠、北干渠组成,主管线长4126米,南干渠长8736米,北干渠长8259米。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874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62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长岭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蓬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作肥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农村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处于保山市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期监管。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并做好弃渣场、土料场等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库底清理必须在水库蓄水前3 个月按库底清理技术要求清理完毕。蓄水期间及之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河道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作为生态用水,来水量不足多年平均流量10%的月份则按照来水全部下泄,杜绝出现脱水河段造成河道断流。
2、水库管理所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禁止外排废水直接进入库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引水干渠沿线及库区周围设立水源地警示牌和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推广沼气发酵,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禁在库区网箱养鱼。控制水源区面源污染,降低水库发生富营养化的可能。
4、进一步落实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矿压情况,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探矿及矿产开采活动,保障水源地水质不受重金属污染。
5、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调整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经监测水质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要求后,方可作为人畜饮水水源,确保饮用安全。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隆阳区环保局组织进行,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