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10_C/2017-07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16-12-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2016年12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登记
1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施甸石油分公司七〇七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本项目的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占地面积9765.2m2,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273m2,加油罩棚600m2、埋地油罐区建筑面积300m2。项目设施主要是加油站站房、加油罩棚、加油岛、油罐、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 260 施甸县(水长)     保环准〔2016〕81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81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施甸石油分公司七〇七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七〇七集镇S229省道南侧,本项目的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占地面积9765.2m2,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273m2,加油罩棚600m2、埋地油罐区建筑面积300m2。项目设施主要是加油站站房、加油罩棚、加油岛、油罐、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施甸石油分公司七〇七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跑冒滴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密闭卸油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安装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进行回收,避免挥发气体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设置旱厕,住宿办公区生活污水设置沉淀池,地坪冲洗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待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地下储油罐设置检查井,场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定期检查输油管道,防止成品油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

3、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棉纱、隔油池废油、清罐油、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油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涉及改造的部分完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水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