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10_C/2017-071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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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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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建设项目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拟开发用地面积1573.43亩,分为南北两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物流区仓库,以及办公楼、道路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其中:保税物流区44106平方米,快递物流区21264平方米,冷链物流区89570平方米,汽车物流区324043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923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38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270.1万元。 273800 隆阳区     保环准〔2016〕82号
2 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园建设项目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拟开发用地面积900.2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物流区仓库,以及办公楼、道路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15978平方米,其中:轻纺物流区234106平方米,保税物流区49152平方米,快递物流区17848平方米,冷链物流区44712平方米,烟草物流区53352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和附属用房16808平方米。 112515.94 隆阳区     保环准〔2016〕83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82号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项目于2016年获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保发改经贸〔2016〕208号),项目拟开发用地面积1573.43亩,分为南北两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物流区仓库,以及办公楼、道路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其中:保税物流区44106平方米,快递物流区21264平方米,冷链物流区89570平方米,汽车物流区324043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9231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具体仓储物流项目的经营。按照规划设计,本项目各物流仓储、堆场均为一般物质仓储,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存储。项目总投资2738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270.1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15个总容积不少于350立方米的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外排废水(生活污水、果蔬清洗水、车辆冲洗水等)并入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方可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在汽车物流区及餐饮机构设置隔油池或者油水分离器,含油废水经处理后方可进入化粪池。

2、项目区生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厨房烟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排气烟道收集后使用专用烟道排放。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物流仓储包装废物分拣回收利用后,剩余物汇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做好日产日清;废菜叶及腐败变质蔬菜废物统一收集后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油渣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废机油由各产生单位分别建设暂存设施,收集后安全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按要求设置隔声降噪设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项目禁止不符合定位的企业入驻,并要求入驻企业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5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83号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项目于2015年获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保发改产业〔2015〕636号),项目拟开发用地面积900.2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物流区仓库,以及办公楼、道路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15978平方米,其中:轻纺物流区234106平方米,保税物流区49152平方米,快递物流区17848平方米,冷链物流区44712平方米,烟草物流区53352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和附属用房1680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具体仓储物流项目的经营。按照规划设计,本项目各物流仓储、堆场均为一般物质仓储,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存储。项目总投资112515.9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30.9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工贸园区轻纺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13个总容积不少于90立方米的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外排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方可外排,由于本项目还需接纳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项目产生的污水,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充分考虑满足两个项目的运行需要,杜绝出现未处理污水直接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在快递物流区及餐饮机构等产生含油废水的区域设置隔油池或者油水分离器,含油废水经处理后方可进入化粪池。

2、项目区生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厨房烟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排气烟道收集后使用专用烟道排放。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物流仓储包装废物尽量分拣回收利用,剩余物汇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废菜叶及腐败变质蔬菜废物统一收集后,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油渣定期清掏统一处理。废机油由各产生单位分别建设暂存设施,收集后安全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按要求设置隔声降噪设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项目禁止不符合定位的企业入驻,并要求入驻企业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工贸园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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