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10_C/2017-0717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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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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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隆阳区邱家河水库工程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189.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37.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27万m3,其中农灌供水 207.9万m3,农村生活供水19.1万m3,新增农田灌溉面积3800亩,改善灌溉面积1600亩,同时解决2700人和5600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主要建设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57米,坝顶宽6米,坝顶长173.9米;输水工程由罗寨干渠和唐家干渠,罗寨干渠长5.8km,唐家干渠长4.05km。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49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4万元。 12497.89 隆阳区     保环准〔2016〕100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6〕100号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隆阳区邱家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隆阳区邱家河水库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罗寨村,水库工程属小(一)型,总库容189.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37.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27万m3,其中农灌供水 207.9万m3,农村生活供水19.1万m3,新增农田灌溉面积3800亩,改善灌溉面积1600亩,同时解决2700人和5600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主要建设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57米,坝顶宽6米,坝顶长173.9米;输水工程由罗寨干渠和唐家干渠,罗寨干渠长5.8km,唐家干渠长4.05km。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49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4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邱家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

格按照施工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严禁超计划占地和越界施工。采取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减少外排;施工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作肥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区域道路通畅及当地村民出行、经济活动不受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工程措施结合植物措施的办法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在恢复中物种配置以乡土物种为宜,注意物种多样性搭配、乔灌草结合做好弃渣场、土料场等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库建设竣工后及时进行库底清理,蓄水期间及之后,采取措施,保证水库河道下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作为生态用水,杜绝出现脱水河段造成河道断流。

2、管理所内修建防渗卫生公厕一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发酵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林木浇灌沤肥,食堂泔水设置泔油桶收集,供附近农户综合利用,禁止外排废水直接进入库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妥善处置。

3、进一步落实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矿压情况,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探矿及矿产开采活动,防止导致饮用水涉重,水质得不到保障。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相应供水功能要求,建成后建议地方人民政府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确保饮用安全。

项目竣工后,环保竣工验收由隆阳区环保局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进行,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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