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0-0721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宝峰文苑建设项目 | 腾冲市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206513m2,主要建设多层(7层)住宅、小高层(11层)住宅及商业、公共服务场所、社区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共建设29栋建筑,其中小高层住宅用房24栋、多层住宅用房5栋,24幢至27幢间设商业裙楼,项目设置一座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700m3/d。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3.5万元。 | 100000 | 腾冲市 | √ | 2020.5.19 保环准〔2020〕13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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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0〕13号
腾冲市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宝峰文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宝峰路与桃园路交叉口西北侧,2020年3月,项目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腾发改投资备案 [2020]12号),项目代码:2020-530581-70-03-025174,项目总建筑面积206513m2,主要建设多层(7层)住宅、小高层(11层)住宅及商业、公共服务场所、社区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共建设29栋建筑,其中小高层住宅用房24栋、多层住宅用房5栋,24幢至27幢间设商业裙楼,项目设置一座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700m3/d。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3.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宝峰文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观音塘和上马常准保护区范围内,建设过程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
2、项目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住户生活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烟道排放。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备用发电机通过机械排风口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减少项目内鸣笛,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商业部分入驻商家需按有关要求自行到生态主管环境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腾冲市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统一处置。绿化的养护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不符合规范的化肥及植物生长激素。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