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0-0820020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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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7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施甸县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 施甸县水务局 工程主要任务为将三块石水库坝址以下姚关河汛期部分水量引至三块石水库,补充三块石水库蓄水量,解决三块石水库灌区缺水问题,同时为蒋家寨水库灌区1.22万亩灌区供水。 20323.88 施甸县   2020-7-23
保环准〔2020〕2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0〕20号

 

施甸县水务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县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施甸县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位于施甸县姚关镇,工程主要任务为将三块石水库坝址以下姚关河汛期部分水量引至三块石水库,补充三块石水库蓄水量,解决三块石水库灌区缺水问题,同时为蒋家寨水库灌区1.22万亩灌区供水。工程调出区为姚关河,属于姚关河流域;工程交水点为三块石水库,受水区包括姚关河流域的三块石水库原灌区及施甸河流域的蒋家寨水库西干渠灌区。项目在姚关河上游筑拦河闸坝建龙洞山调节水库,取用姚关河区间汛期(6-11月)部分径流,在保证下游生态水量的前提下,通过提水泵站将龙洞山调节水库的水引至三块石水库调蓄,最后供给三块石水库原灌区及蒋家寨水库西干渠灌区用水。枯期(12~5月)提水泵站不运行,姚关河拦河闸坝不拦蓄来水,所有来水量均下泄至下游河道。姚关河拦河坝为有闸宽顶堰混凝土溢流低坝,坝顶高程1778.6m,最大坝高7.3m,挡水坝段顶宽7.4m,溢流坝段坝顶宽11.45m,坝顶长118m。拦河坝将姚关山邑湿地形成龙洞山调节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777.63m,水库死水位1777.00m。提水工程主要由进水道、提水泵和压力管道等建筑物组成。进水道主要由进水明渠、压力前池、进水钢管等组成,进水明渠总长1.41km,设计流量1.66m3/s;压力前池长12m,宽6.06m,底板高程1773.85m;压力前池后接进水钢管,起点中心高程1774.9m,布置1条主管和两条支管,主管总长57.635m,设计流量1.62m3/s,最长支管长11.701m,设计流量0.81m3/s。提水泵站主要由主厂房和副厂房、进水池等建筑物组成。压力管道主要由压力管道、镇支墩等建筑物组成,以泵房为起点,在三块石水库副坝的右坝肩入库,全长2.71km,共布置4条支管和1条主管。输水工程由蒋家寨隧洞、凤鸡寨河整治段和西干渠取水坝等建筑物组成。蒋家寨隧洞全长1.65km,设计流量1.5m3/s;蒋家寨隧洞出口至西干渠取水坝为凤鸡寨河整治段,该段河道长2.978km,对于部分不满足过流要求的断面进行扩挖,筑堤增高,对两岸边坡进行喷砼处理。西干渠取水坝位于西干渠与凤鸡寨河交汇处上游50m,取水坝型式采用底格栏栅坝,设计坝高6m,挡水坝段坝顶高程1551.5m,西干渠连接明渠总长33.43m,设计引水量1.5m3/s。项目总投资2032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县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注浆废水和隧洞涌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处理达标可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机械保养点产生的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设置旱厕,粪便污水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林施肥。姚关河拦河坝和西干渠取水坝,施工期在坝前筑纵斜向围堰,在围堰形成的坑基内施工,施工期间利用原有的河道过流,确保坝下河道不会断流。姚关河拦河坝初期蓄水通过生态放流管下泄生态流量(0.045m3/s),西干渠用水由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输水隧道供给,通过进水闸控制取水量,原凤鸡寨河水量则通过溢流坝面下泄至凤鸡寨河,工程不取用凤鸡寨河水量,确保坝下河段不会出现断流。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项目设置1个弃渣场,施工弃渣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周边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二)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开展土地整治,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先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对施工便道及边坡,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路绿化及植被恢复。

(三)龙洞山调节水库蓄水前,全面开展库区水生植物枯萎枝叶的清理,防止库区残留物造成水库水质超标。在水库库尾设置漂浮物打捞设施,保证水库水质。

(四)在拦河坝上游河道,距离拦河闸坝约1.6km的S232省道旁设置滞洪淤积区,面积约4.85万m2,当淤积高程超过1777.00m时进行人工清淤至1776.00m。滞洪淤积区清掏淤泥经脱水后由村民运至农田用于改良农田土壤,全部综合利用。

(五)项目建成后,管理事务移交至三块石水库管理所,新增编制5人,生活设施依托现有设施,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龙洞山调节水库清库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姚关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六)姚关山邑湿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确定的取水方案取水,加强对引水量的监测管理,严禁超额引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不对淹没区现有库底、库周进行施工及扰动,水面面积、莲花种植情况均维持现状不变,不破坏湿地的现有植被及生态系统。

(七)本工程的蒋家寨隧道中有约500m的工程段穿越蒋家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边缘,施工期间需做好超前预防和止水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水源保护区活动,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施工场地,废弃物堆存场地等。

(八)加强对蒋家寨水库和三块石水库水质监测和预警预报管理,在蒋家寨水库和三块石水库隔离坝附近水域分别设置水质监测点位,按照饮用水源管理规定定期开展监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不满足饮用功能要求,须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调整取水计划,采取应对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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