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125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大水平母猪繁殖场建设项目 | 昌宁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5.307hm2 ,总建筑面积约 22797m2 ,项目生产规模为建设规 5000 头母猪,50 头公猪,总规划为年生产 12.5 万头商品猪苗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内容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公猪舍、隔离舍、生活楼、篮球场、附属设施区、场外道路、物资转运道路、赶猪道以及其他水、电、路、粪、污等配套辅助设施。 | 10235 | 昌宁县 | √ | 2021-1-7 保环准〔2021〕1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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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环准〔2021〕1号(告知承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水平母猪繁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书
昌宁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大水平母猪繁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和《大水平母猪繁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申请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公司申报情况
(一)昌宁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4MA6PEGK75A,法定代表人:刘云贵)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公司已提交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云南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2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关于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公开地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昌宁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昌宁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至项目所在地的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