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323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线路全长16.031km(含断链0.891km,桩号EK0+000~EK15+140),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起点(EK0+000)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北侧,起点顺接G56杭瑞高速,通过设置老营互通与既有杭瑞高速老营至板桥段及老营村片区衔接,经大蒿村、阿家坝、施家庄等地,止于板桥镇清白庄,设枢纽互通与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衔接。全线共设桥梁1420m/4座,均为大桥;设置涵洞10道,设置隧道9960m/4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长度分别为3220m、3065m),长隧道2930m/1座,中隧道745m/1座;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另设1条清白互通连接线,全长1.410124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23.0m,设置117m/4道,起于主线EK15+140.200处,经福禄地、车家弯,止点LK1+140.124止于规划腾冲路。 | 409443.8696 | 隆阳区 | √ | 2021-2-25 保环准〔2021〕5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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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5号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批的由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李川坪;资格证书编号:2013035530350000003510530263)编制的《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云交规划便〔2020〕601号),项目线路全长16.031km(含断链0.891km,桩号EK0+000~EK15+140),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起点(EK0+000)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北侧,起点顺接G56杭瑞高速,通过设置老营互通与既有杭瑞高速老营至板桥段及老营村片区衔接,经大蒿村、阿家坝、施家庄等地,止于板桥镇清白庄,设枢纽互通与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衔接。全线共设桥梁1420m/4座,均为大桥;设置涵洞10道,设置隧道9960m/4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长度分别为3220m、3065m),长隧道2930m/1座,中隧道745m/1座;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另设1条清白互通连接线,全长1.410124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23.0m,设置117m/4道,起于主线EK15+140.200处,经福禄地、车家弯,止点LK1+140.124止于规划腾冲路。项目总投资409443.8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1万。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 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在环境敏感点(2#、3#施工营场地150m范围内)一侧设置围挡、施工物料篷布遮盖、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废气等通过空气进行扩散;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和站,通过购买预制沥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冷降温等措施降低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桥梁应在枯水期施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拦挡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北庙水库汇水区域河流的影响,杜绝钻渣、施工废水等排入水体;工程沿线设置的施工营地、预制厂和拌合站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施工生产工序;隧道基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北庙水库准保护区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项目拟采用传统路基、桥梁、隧道三种方式建设,其部分路段位于北庙水库准保护区内,在该保护区内主要以隧道为主,辅以极为少量的路基工程。
项目建设前,应对项目区域进行详细水文地质勘察,查明隧道、桥梁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断层、岩溶发育情况,对下一步优化调整设计给予指导,使隧道标高高于地下水水位;通过加强支护、做到边掘进边衬砌、在初期衬砌后及时铺设防水板并进行二次复合式衬砌等措施减小隧道建设期间对北庙水库水质水量的影响。
项目建设后期至运营期,建议采用污染小的防渗材料封堵地下水的排泄,使隧道途经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回归天然状态,可有效减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落实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地方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废弃土石方堆存于9个弃渣场内,弃渣场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弃渣结束后根据占地类型及周边情况合理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6、进一步优化“三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选址,特别是附近有居民的弃渣场和施工营场地选址,对较敏感的选址进行优化调整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施工期造成水土流失。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三场”和排放各类污染物。
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开挖作业面,尽量收缩路基边坡。邻近水体路段应避开雨天开挖土石方,施工区域、弃渣场临水一侧须设置拦挡墙。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施工弃渣和土石方及时清运,不得顺坡、沿河倾倒。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选用乡土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桥梁、隧道进出口景观设计和公路两侧绿化,提升景观协调性。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运行期通过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北庙水库准保护区内露头段设置雨棚、跨河桥梁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等措施减少路(桥)面径流对周边水质的影响;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收费站、隧道管理所和隧道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晴天回用于冲厕、道路清扫及道路周边绿化带,雨天储存于收集池内,不外排。项目主线和连接线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噪声预测值超标23处敏感点,通过在敏感目标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超标敏感点路段设置声屏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预留降噪治理费用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2、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通过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监督管理,在北庙水库准保护区、跨河桥梁路段设置警示牌,准保护区露头段、跨河桥梁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北庙水库露头段设置封闭式雨棚等措施降低环境风险,按要求制定和完善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部分路段开工建设,须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单位应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一是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到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和应急联动;二是严格控制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应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