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512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保健食品加工项目 |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5947.79m2,总建筑面积7835.43m2,建设年生产10亿粒软胶囊、10亿粒硬胶囊、10亿片剂、4000万袋颗粒剂生产线各一条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该项目不含发酵工艺,仅对外购原辅料进行混合配比和包装。 | 3500 | 腾冲边合区 | √ | 2021-4-23 保环准〔2021〕15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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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15号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郭晓东,证号:12352343512230411)编制的《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24'55.25",北纬25°2'31.65",项目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腾发改产业备案〔2021〕10号),项目代码:2101-530581-04-01-224033,项目总占地面积5947.79m2,总建筑面积7835.43m2,建设年生产10亿粒软胶囊、10亿粒硬胶囊、10亿片剂、4000万袋颗粒剂生产线各一条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该项目不含发酵工艺,仅对外购原辅料进行混合配比和包装。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厂房已由腾冲市人民政府按照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建设后交付使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植物有效成分提取项目(一期)已建成运行,该项目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焊接烟尘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物、废弃铁质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生产设备及生产车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室废水和锅炉废水汇同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15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蒸汽锅炉(6t/h)产生的废气通过17m排气筒排放(依托原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配料和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和汽车尾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通过在周围进行绿化、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树脂和废弃反渗透膜由设备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卖废品收购站;质检废弃试剂和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公司已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30522MA6N2BT715001X),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变更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