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512023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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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5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云南邦基饲料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7940m2,总建筑面积25088.01m2,建设1栋饲料主生产车间、1号成品库、筒仓、2号原料库、设备房(内设1台3T燃气锅炉)、行政办公综合楼以及配套附属设施,设置4条饲料生产线,其中2条浓缩饲料生产线各年产3万吨,2条高档配合饲料生产线各年产6万吨。 14389 施甸县   2021-5-7保环准〔2021〕1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17号

 

云南邦基饲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王放,证号:2017035530350000003510530022)编制的《年产 18 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水长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4'39.992",北纬24°55'6.116",符合《云南施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了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0521-01-03-012737,项目总占地面积27940m2,总建筑面积25088.01m2,建设1栋饲料主生产车间、1号成品库、筒仓、2号原料库、设备房(内设1台3T燃气锅炉)、行政办公综合楼以及配套附属设施,设置4条饲料生产线,其中2条浓缩饲料生产线各年产3万吨,2条高档配合饲料生产线各年产6万吨。项目总投资14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汇同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钢筋、金属管线废料和木屑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施工期出入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园区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后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浓缩饲料投料、粉碎、混合和打包工序,高档配合饲料投料、粉碎、混合、制粒冷却和打包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经各产尘点配套集气罩收集、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集中由高39m(内径1m)排气筒(1#)排放;原料车间和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异味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和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影响,项目粉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项目蒸汽锅炉(3t/h)产生的烟气通过高15m(内径0.4m)排气筒(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北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达到4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投料仓、初筛、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除尘袋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废包装材料不可利用部分、原料初清筛选产生的杂质、含油抹布、废棉纱、手套等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化验室沉淀物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主要是危废暂存间,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是化粪池,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加强异味影响防控工作。项目厂界西南侧130m处为施甸县红康医院、西北侧260m处为幼儿园、南侧140m处为水长村,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通过采取原料库设置远离敏感点、制粒工艺空间密闭等措施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因异味影响而引起环境投诉,若引起投诉则按照企业自行承诺内容立即进行停产整改。

7、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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