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621019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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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姚关镇人民政府 项目占地面积64809.36㎡,总建筑面积30201.29㎡,主要建设教学楼、艺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各1栋、学生宿舍楼2栋、室外操场、食堂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附属设施,其中主体工程已建成、部分附属、环保工程未建,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小学24班、中学12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 13600 施甸县   2021-5-26
保环准〔2021〕2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0号

 

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由贵阳科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柳均,证号:2014035510350000003511510126)编制的《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将台山,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14'33.6",北纬24°36'18.53",项目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了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发〔2021〕55号),项目代码:2104-530521-04-01-739024,项目占地面积64809.36㎡,总建筑面积30201.29㎡,主要建设教学楼、艺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各1栋、学生宿舍楼2栋、室外操场、食堂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附属设施,其中主体工程已建成、部分附属、环保工程未建,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小学24班、中学12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项目总投资1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2万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已于2021年3月5日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施环罚字〔2021〕02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指尚未开工的环保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中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设置防尘网、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砂浆拌和等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使用旱厕,粪便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综合利用。通过设置隔声设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填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废砖石、废铁质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近期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远期姚关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姚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由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恶臭等通过空气稀释扩散、设置绿化带、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教学楼设置隔声窗、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学校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废电线、废灯泡等物理实验室废物、教职工、学生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经校内封闭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每天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试剂、废药品、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和废弃实验样品等生物、化学实验室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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