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621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香蕉干片生产项目 | 云南嘉旺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厂房第13幢第一层南面(第一层的一半),总占地面积2124.61m2,主要建设前处理车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原料堆放区、仓库、办公区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3条全自动香蕉干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香蕉干片2000吨,生产原料为新鲜青香蕉,现用现购,不设置冷库及相关设施。 | 2000 | 腾冲边合区 | √ | 2021-5-28 保环准〔2021〕21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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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1号
云南嘉旺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郭晓东,证号:12352343512230411)编制的《云南嘉旺食品有限公司香蕉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8°25'34.27",北纬25°2'3.50",项目于2021年2月9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02-530581-04-05-204773,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厂房第13幢第一层南面(第一层的一半),总占地面积2124.61m2,主要建设前处理车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原料堆放区、仓库、办公区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3条全自动香蕉干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香蕉干片2000吨,生产原料为新鲜青香蕉,现用现购,不设置冷库及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租用厂房由腾冲兴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进行环保备案(登记表备案号:20185305000400000011)。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嘉旺食品有限公司香蕉干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焊接烟尘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物、废弃铁质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原料清洗废水、原料漂烫废水、香蕉片漂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通过车间排污管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不小于37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有机热载体锅炉(燃料为轻质柴油)产生的废气通过内径0.3m、高27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6台油炸机油炸废气通过6个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烟风机处理后通过内径0.2m、高24m排气筒(DA002)外排;运输车辆尾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香蕉去皮、切片、油炸及风冷等工序产生的香蕉芳香味通过车间设置排风机和风管、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小影响;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为全封闭式,通过在周围进行绿化、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不合格香蕉、香蕉皮、油渣、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油炸工序产生的废弃食用油收集后外售;锅炉使用废弃导热油由服务单位定期更换处置,不在厂区内存放。
5、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废水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腾冲市园区污水处理厂,按《报告表》测算,初步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COD:1.388t/a,NH3-N:0.041t/a,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使用,不纳入考核。
6、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