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812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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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90.727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至3.0万m3/d。(三)新建和改造厂外污水管网工程共55359m。项目新建除臭生物滤池4座,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原有。 80349.03 隆阳区   2021-7-22
保环准〔2021〕25号
2 云南凯诺合盛堂药业中成药生产项目 云南凯诺合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54240m2,总建筑面积50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办公用房、仓库及生产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中成药5800t,其中蜜丸600t/a,水丸2000t/a,水蜜丸2000t/a,固体制剂(片剂、颗粒、胶囊)1200t/a。 30000 腾冲边合区   2021-7-22
保环准〔2021〕2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5号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宝珠,证号:12355343509530570)编制的《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下村,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12'49.498",北纬25°08'11.283",项目于 2021年6月28日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资环〔2021〕194号),项目代码:2106-530500-04-01-780505,项目总占地面积12090.727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对现有氧化沟进行工艺改良,新建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等主体工程;(二)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至3.0万m3/d。主要新建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泵房等工程,提升泵房、滤布滤池、贮泥池、加药加氯间等在提标改造工程基础上增加设备;(三)新建和改造厂外污水管网工程共55359m。其中保山中心城市拱北路(兰城路~东环路)污水管8516m;景区大道(拱北路~龙泉路)污水管7445m;龙泉路(景区大道~东河)污水管1204m;一、二污水厂污水连通管工程污水管1480m;海棠路污水管10925m;惠通路污水管5840m;学府路污水管6102m;升阳路污水管7185m;建设路污水管4074m;白塔路污水管2588m。项目新建除臭生物滤池4座,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原有。项目总投资8034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2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降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外;地基开挖基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东河;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委托废土石消纳公司清运;废砖石、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厂区泥脱水滤液、栅渣滤液、沉渣滤液、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应分别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通过除臭生物滤池全流程除臭、合理布局、及时清理堆存污泥、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栅渣、沉渣经脱水后清运至保山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厂区污泥经脱水、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后清运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置;废弃损坏的氧化沟填料由厂家更换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严格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报告表》计算,初步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Cr:547.5t/a,NH3-N:54.75t/a,纳入保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6、保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做好监测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2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6号

 

云南凯诺合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王双林,证号:201805035530000004)编制的《云南凯诺合盛堂药业中成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24'31.977",北纬25°02'33.794",项目于2020年11月4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凯诺合盛堂药业中成药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腾发改产业〔2020〕879号),项目代码:2020-530581-27-03-005969,项目总占地面积54240m2,总建筑面积50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办公用房、仓库及生产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中成药5800t,其中蜜丸600t/a,水丸2000t/a,水蜜丸2000t/a,固体制剂(片剂、颗粒、胶囊)1200t/a。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凯诺合盛堂药业中成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厂区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m3/d。原药材清洗废水,润药、提取工序及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和水浴除尘废水、分析实验室废水(酸碱中和预处理)、冷却水循环系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系统废水部分补充锅炉用水,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洁和水浴除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总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其他总汞、总砷、总氰化物和急性毒性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 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总汞、总砷监控位置为生产车间废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严格按照《云南省排污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前处理车间药材破碎筛分粉尘(G1)经“吸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车间煮药炮灸异味(G2)经“集气罩+水浴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前处理车间药材干燥废气(G3)经“集气管+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制丸车间配料、制丸和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G4)经“吸尘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固体制剂车间制粒、筛分和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G5)经“吸尘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及药渣暂存间异味(G6)经“微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以上工序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项目设置1台4t/h的天然气锅炉,锅炉废气(G7)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外排。实验室废气通过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排放按无组织管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北面、东面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达到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原辅料前处理工序产生的药材废弃物、药材碎屑及土杂质等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或出售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原药材蒸煮、过滤、提取等工序产生的药渣统一收集于药渣暂存间,定期委托当地有机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中药提取和制剂生产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水浴除尘器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汇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药品、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弃活性炭和实验室试剂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药渣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 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报告表》计算,初步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SO2:0.54t/a,NOx:2.51t/a,纳入保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7、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做好监测工作。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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