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812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7-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一期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477174m2,总建筑面积237136.56m2,设计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按单线年产2.5万吨高纯晶硅装置配置,共设2条生产线。新建制氢车间、冷氢化车间、三氯氢硅合成车间、精馏及反歧化车间、还原车间、尾气回收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车间、硅芯制备车间、空分制氮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硅粉库、总变电所、冰机厂房、备品备件库、化学品库、综合仓库、成品库房等储存工程;循环水站、脱盐水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通讯等公辅设施。 408042 保山工贸园区   2021-7-30
保环准〔2021〕2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7号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袁博,证号:2013035530350000003509530329)编制的《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一期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保山工贸园区化工园内,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一期4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4日取得我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20〕29号),由于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案调整,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等内容发生变化,该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保发改产业备案〔2024〕4号),项目备案编码为215305023090004,项目总占地面积477174m2,总建筑面积237136.56m2,设计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按单线年产2.5万吨高纯晶硅装置配置,共设2条生产线。新建制氢车间、冷氢化车间、三氯氢硅合成车间、精馏及反歧化车间、还原车间、尾气回收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车间、硅芯制备车间、空分制氮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硅粉库、总变电所、冰机厂房、备品备件库、化学品库、综合仓库、成品库房等储存工程;循环水站、脱盐水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通讯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408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4.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一期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篷布覆盖、事故材料集中覆盖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尾气通过空气稀释扩散。施工场内混凝土拌和系统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经贮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住宿,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废水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自建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h。冷氢化A/B/C工段废水、还原车间水封罐排水、还原炉清洗废水、还原炉瓷件清洗废水、硅芯制备废水、尾气回收处理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口严格按照《云南省排污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技术监测中心废气通过一级水洗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石灰卸装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个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氯硅烷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系统开停车及应急状态时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三级水洗”处理后由6个35m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冷氢化C车间渣浆处理蒸发机不凝气及水洗罐水洗废气通过二级水洗后由2个25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渣浆处理石灰储罐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制氢车间电解阳极产生的氧气通过12m高排气筒(DA014)排放;冷氢化A车间硅粉置换粉尘通过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后由2个30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冷氢化B车间硅粉置换粉尘通过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后由2个30m高排气筒(DA017-DA018)排放;冷氢化C车间硅粉置换粉尘通过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19)排放,冷氢化C车间氢气压缩机机封废气通过一级水洗后由2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三氯氢硅合成硅粉置换粉尘通过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还原车间卸炉产生的废气经水封罐水洗后由6个25m高排气筒(DA022-DA027)排放,开炉产生的废气由12个25m高排气筒(DA028-DA039)直接排放;还原压缩机机封废气经一级水洗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40)排放。外排有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硅粉库房硅粉运输、装卸及加料系统、高纯晶硅生产装置区(冷氢化、精馏、还原、尾气回收、渣浆处理等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全封闭、设置除尘设备、废气收集设备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高噪声设备单独密闭,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生产废水处理站石灰储罐除尘灰(石灰)回用于生产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委托云南臻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渣浆处理工段石灰储罐除尘灰回用于渣浆处理;渣浆处理工段釜底渣、高纯水站废离子树脂经分类收集后委托云南臻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还原工段废石墨头、整理工段除尘灰、硅芯制备车间废硅芯和废水沉淀池沉渣外售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汇同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工艺废气处理和还原尾气氢气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渣浆处理工段废催化剂、制氢工序废隔膜、精馏工段产生的废弃胺基树脂催化剂、反歧化工段产生的废弃树脂催化剂、空压制氮废分子筛、化验室废液和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认真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生产装置区、罐区、冷氢化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还原装置区、整理车间、废渣库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建设5200m3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7、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做好监测工作。

8、加强企业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意识,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职(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3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