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830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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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昌宁园中园新建泡沫箱、塑胶框、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保山市新文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46.24亩,租用1栋建筑面积为12699.66m2、高9m的1层已建标准厂房,主要建设纸箱生产区、塑胶框生产区、泡沫箱生产区等主体工程,原辅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循环冷却水池和锅炉房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给排水等附属环保设施。项目设置年产290吨泡沫箱、年产450吨塑胶框、年产500吨纸箱各1条生产线。 1000 保山工贸园区   2021-8-2
保环准〔2021〕28号
2 保山索迪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保山索笛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9273.3m2(28.91亩),主要建设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办公综合楼、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万吨砂石料。 200 保山工贸园区   2021-8-2
保环准〔2021〕29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8号

 

保山市新文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刘啟发,证号:07355523507550096)编制的《保山市新文包装有限公司昌宁园中园新建泡沫箱、塑胶框、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2258,北纬24.9891,项目于2020年1月23日取得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保山市新文包装有限公司昌宁园中园配套硅基产业泡沫箱、塑胶框及纸箱加工生产项目给予备案的通知》(保发改产业〔2021〕42号),项目代码:2101-530500-04-01-596835,项目占地面积46.24亩,租用1栋建筑面积为12699.66m2、高9m的1层已建标准厂房,主要建设纸箱生产区、塑胶框生产区、泡沫箱生产区等主体工程,原辅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循环冷却水池和锅炉房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给排水等附属环保设施。其中主体工程已建成、环保工程未建。项目设置年产290吨泡沫箱、年产450吨塑胶框、年产500吨纸箱各1条生产线,其中纸箱生产线已由建设单位前身的保山龙马纸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5305000200000025)。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5万元。我局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下达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环罚字〔2021〕4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新文包装有限公司昌宁园中园新建泡沫箱、塑胶框、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指尚未开工的环保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少量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厂区设置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工艺为“沉淀+厌氧处理+好氧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活污水、树脂清洗废水和印刷机清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锅炉循环水经沉淀池(3m³)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无法回用的使用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设置集气罩经管道输送通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阻隔、车间换气通风处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置1台4t/h天然气锅炉,锅炉烟气通过高12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纸箱生产模切、裁切等工段产生的废纸张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塑胶框、泡沫箱生产挤出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时回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渣、废含油棉纱、污水站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液压油、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主要是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沉淀池、冷却循环池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生产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备,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7、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报告书》计算, 初步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SO2:0.1544t/a,NOx:0.7288t/a,纳入保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8、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做好监测工作。

9、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29号

 

保山索笛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字伟志,证号:201805035530000010)编制的《保山索迪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陶孔社区胡家坡组,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11'43.744",北纬25°0'58.693",项目于2021年5月12日取得了隆阳区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530502-04-01-507957,项目占地面积19273.3m2(28.91亩),主要建设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办公综合楼、供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万吨砂石料。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索迪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一同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砖石、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园区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缩短装卸时间、降低装卸高度、边洒水边作业、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通过输送皮带全封闭、出料口设置于产品堆棚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及运输车辆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化粪池污泥、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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