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1216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优质肉牛产业建设项目 | 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496000m2(合744亩),新建牛舍区(含特需牛舍、泌乳牛舍、哺乳犊牛舍、挤奶厅),饲料区(含裹包青储棚、干草棚、精料库、搅拌中心、机修车间),生活区(含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消毒更衣室),粪污处理区(含固液分离车间、垫料棚、堆粪车间),其他(含门卫、水泵房、配电室等),项目建成后肉牛养殖规模将达到 9910头。 | 40000 | 隆阳区 | √ | 2021-11-2 保环准〔2021〕34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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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环准〔2021〕34号(告知承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优质肉牛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优质肉牛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和《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优质肉牛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申请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公司申报情况
(一)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6Q1DHC9W,法定代表人:刘培贵)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公司已提交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云南省肉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2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关于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公开的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养殖工艺以及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养殖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至项目所在地的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