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1216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云丛酒业中高端白酒一体化项目 | 腾冲云丛酒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87722m2,总建设面积70583.15m2,主要建设酿造车间4栋(1层),原辅料及制曲车间1栋(4~6层),综合楼1栋(5层/地下2层),研发楼1栋(2层),锅炉房1栋(1层),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酱香型原酒3900吨。 | 50000 | 腾冲市 | √ | 2021-11-26 保环准〔2021〕37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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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37号
腾冲云丛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彭向阳,证号:2016035510350000003510510028)编制的《腾冲云丛酒业中高端白酒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市五合乡联盟村,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8°40′43.18″,北纬24°52′12.22″,2020年12月17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产业备案〔2020〕86号),于2021年8月27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云丛酒业中高端白酒一体化项目规模调整的通知》(腾发改产业〔2021〕431号),项目总占地面积87722m2,总建设面积70583.15m2,主要建设酿造车间4栋(1层),原辅料及制曲车间1栋(4~6层),综合楼1栋(5层/地下2层),研发楼1栋(2层),锅炉房1栋(1层),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酱香型原酒3900吨,其中制曲车间年产酒曲4600吨,酒曲均为自用不外售,项目区不涉及酒陈化、勾兑及包装。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3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云丛酒业中高端白酒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护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清扫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或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营运期项目设置3台15t/h天然气锅炉(2备1用),锅炉废气通过高20m、内径0.8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原辅料及制曲车间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通过高15m、内径0.4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发酵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开窖时向窖内扇风、增加通风设施等措施促进发酵废气扩散。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密闭带盖,产生沼气和恶臭气体,经收集后作为锅炉燃料燃烧,锅炉停运时设置火炬以排空燃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外置烟道至屋顶排放。根据环评核算,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按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要求,项目区以污水处理站为中心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2、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检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与蒸煮锅底水、发酵黄水、酿造生产车间设备及地坪清洁废水、锅炉排水等一并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4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UASB厌氧反应器+生物接触氧化+气浮净水器+消毒工艺,外排污水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及修改单“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龙川江。
3、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10-7cm/s,污水处理站、事故池、酒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有效预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及水泵、原料清理机、压曲机、破碎机、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粮食清理杂质、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酒糟经用盖调料桶收集后置于酒糟暂存区,外卖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不合格酒曲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有机肥厂;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封窖过程使用到窖泥,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免烧砖厂;布袋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中返回酿酒生产线使用;设备检修、维修时产生废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设备养护产生的废机油约、检验室废试剂及溶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并按要求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有组织废气SO2 1.545t/a,NOx 12.260t/a;废水COD 5.796t/a、NH3-N0.457t/a;由腾冲市负责协调解决并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