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1-1231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大麻二酚(CBD)项目 | 腾冲晨光云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已建成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4788m2(合52.18亩),总建筑面积20261.66m2,购置安装生产线1条,年加工工业大麻花叶6000吨(项目大麻干花叶从腾冲芸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麻花叶种植基地购买,腾冲芸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批准号:云南省腾冲市麻种准字2021001号>),新建提取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渣库、溶剂库等主体工程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附属环保设施。 | 14051 | 腾冲边合区 | √ | 2021-12-16 保环准〔2021〕39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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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1〕39号
腾冲晨光云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马舟,证号:2013035430350000003512430345)编制的《腾冲晨光云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麻二酚(CB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8.412035,北纬25.044332,项目于2020年10月9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产业备案〔2020〕70号),项目代码:2020-530581-27-03-002683,项目租用已建成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4788m2(合52.18亩),总建筑面积20261.66m2,购置安装生产线1条,年加工工业大麻花叶6000吨(项目大麻干花叶从腾冲芸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麻花叶种植基地购买,腾冲芸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批准号:云南省腾冲市麻种准字2021001号>),新建提取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渣库、溶剂库等主体工程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附属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4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35万元。项目租用《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中的标准厂房,由腾冲腾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进行备案(登记表备案号:20195305000400000018)。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晨光云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麻二酚(CB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罐车进行抽运、处置;少量施工场地清扫废水随地表蒸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弃铁质和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m3/d,采用“水解酸化+A/O+MBR膜处理”处理工艺。项目工艺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一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其他总有机碳和急性毒性、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腾冲市综合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麻花叶粉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提取工序产生的未凝气体(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同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置一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由26.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溶剂储罐、提取车间、原料库、渣库、污水处理站、备用发电机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封闭、加强通风、空气扩散、绿化吸收等措施处理后减少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大麻花叶废渣和THC销毁物暂存于渣库,定期外售至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层析纯化工序作为原料再加工;废树脂和废弃反渗透膜更换后由设备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产品包装产生的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出售至废品收购站;食堂泔水、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质检废弃试剂、药品及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化粪池、溶剂库、原料库和渣库等区域,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并做好监测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