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2-0322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云南罗瑞植物分子提取生产项目 | 云南罗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安装6条超声逆流水提取生产线,配置大型粉碎机、离心机、MVR水处理系统及先进的分析检测系统及生产配套设施,形成年加工16737吨植物原料的生产能力。植物种植培育规模约为1000t/a。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9万元。 | 4000 | 腾冲市 | √ | 2022-3-1 保环准〔2022〕4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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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2〕4号
云南罗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云碧,证号:2017035530352014533613000398)编制的《云南罗瑞植物分子提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8.421568,北纬25.037268,项目于2021年10月27日在腾冲市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0522-27-03-035527。项目占地面积为60450m2(94.4亩),总建筑面积为56798m2。项目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建筑设施,由腾冲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腾冲腾兴开发有限公司按照GMP标准要求完成生产厂房及办公辅助建筑建设,云南罗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安装6条超声逆流水提取生产线,配置大型粉碎机、离心机、MVR水处理系统及先进的分析检测系统及生产配套设施,形成年加工16737吨植物原料的生产能力。植物种植培育规模约为1000t/a。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南罗瑞植物分子提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场地清扫废水随地表蒸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破碎车间粉尘经过旋风分离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内径0.5m(DA001)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项目设置1台6t/h、1台3t/h的天然气锅炉,废气经25m高、内径0.5m(DA002)排气筒排放;14kW的沼气锅炉与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共用一个排气筒,处理后废气经25m高、内径0.3m(DA004)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及沼气锅炉废气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提取过程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车间使用的溶剂有乙酸乙酯、乙醇通过蒸馏冷凝设备回收使用,蒸馏冷凝过程产生不凝废气经生产线上方的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净化后通过高25m、内径0.6m(DA003)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TVOC排放的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引风机收集抽送到除臭设备(碱吸收塔+氧化塔)处理后通过高25m、内径0.3m的(DA004)排气筒排放,臭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要求。沼气经脱水脱硫罐净化后通过使用一座20m的储气柜稳定供给一台14kW的热水锅炉使用。溶剂储罐的有机废气、物料仓库粉尘、丙类生产厂房芳香植物提取异味、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及污水处理过程中未收集到的臭气,经车间阻隔、距离衰减、厂区绿化吸附、自然稀释后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0.5m的烟囱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规模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植物提取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树脂清洗废水、冷冻系统废水、污水处理站喷淋塔废水、化验室废水、锅炉废水等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城市综合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暂存后,分批次泵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项目区范围内目前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不涉及居民饮用水。防渗要求按照《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执行,对酒精库、有机溶剂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材料堆放场、仓库、提取吸附厂房、锅炉房、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用混凝土硬化,有效预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交通噪声等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植物吸收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除尘器收尘全部收集至超声波水提取设备进行超声波提取;提取叶渣、植物种苗培育废弃种苗经收集后清运至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加工生产有机肥;脱硫罐填料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废弃包装袋仓库内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质检室废液、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及反渗透膜、废矿物油、废气UV光解过程中废弃灯管等定性为危险废物的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分别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6、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并做好监测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7、加强原料来源的管理及收购,严禁违规收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银杏、红豆杉。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定和各项措施,按照《报告书》结论,项目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0.7498吨/年、氮氧化物5.9468吨/年,总量控制指标又腾冲市负责解决,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控制。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