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2-033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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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昌宁县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云南普牧动物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8402m2,总建筑面积1306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饲料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综合用房、锅炉房及消防泵房、值班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设置2条饲料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年生产24.0万吨,其中配合饲料16.4万吨,浓缩饲料7.6万吨。项目总投资12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5万元。 12660 工贸园区   2022-3-28
保环准〔2022〕12号
1 施甸县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建设项目 施甸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6000辆。其中,拆解报废小型机动车900辆/年,大型机动车100辆/年,摩托车5000辆/年。建设拆解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楼5000平方米、报废机动车存放区、拆解品贮存区及场地硬化、环保设备等附属设施。不拆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油罐车、新能源电动车,不涉及破碎及产品再加工。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29万元。 5180 施甸县   2022-3-29
保环准〔2022〕1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2〕12号

 

云南普牧动物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丽琴,管理号:201703553035201453613000037)编制的《昌宁县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度13分9.441秒,北纬24度59分26.856。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530524-04-01-449631,项目总占地面积18402m2,总建筑面积1306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饲料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综合用房、锅炉房及消防泵房、值班室以及其他附属工程,设置2条饲料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年生产24.0万吨,其中配合饲料16.4万吨,浓缩饲料7.6万吨。项目总投资12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昌宁县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蓬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和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汇同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钢筋、金属管线废料和木屑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施工期出入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园区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食堂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昌宁园中园污水管网;化验室酸碱废液经收集后废酸和废碱通过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昌宁园中园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保山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需在保山工贸园区综合处理污水厂建成并运行后,方能运营。

2、营运期间来自原辅材料提升、投料、粉碎、混合、制粒冷却、打包等工序的有组织粉尘,经各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共8套)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6m的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约经各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共15套)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778m的DA002排气筒排放;制粒冷却、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共4套)处理后,通过高35.5m、内径0.9m的DA003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的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配套一台2t/h燃气锅炉,通过高30m、内径0.12m的DA004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各污染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采用国产优质袋装鱼粉,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绿化、经空气稀释后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避免营运期异味造成环境污染投诉。

3、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在厂界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减轻周围环境影响。

4、项目营运期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投料仓、初筛、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除尘袋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原料初清筛选杂质、永磁筒筛选的杂质的铁等杂质经收集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其余不可回收杂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少量机修设备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验室中和处理时产生少量沉淀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主要是危废暂存间,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是化粪池,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加强异味影响防控工作,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通过采取原料库设置远离敏感点、制粒工艺空间密闭等措施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因异味影响而引起环境投诉。

7、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定和各项措施,按照《报告表》结论,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0.0768吨/年、氮氧化物0.3594吨/年,总量控制指标由昌宁县负责解决,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8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2〕13号

 

施甸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彭小琴,管理号:2013035530350000003512530114)编制的《施甸县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水长乡水长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E99度4分51.485秒,N24度55分28.841秒,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530521-04-01-382625)。项目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6000辆。其中,拆解报废小型机动车900辆/年,大型机动车100辆/年,摩托车5000辆/年。建设拆解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楼5000平方米、报废机动车存放区、拆解品贮存区及场地硬化、环保设备等附属设施。不拆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油罐车、新能源电动车,不涉及破碎及产品再加工。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2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运行。

二、《施甸县宏盈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场地设置围档、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入清洗轮胎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合理安排时间,优化设备施工布局,设置围档、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存放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食堂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水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项目分区防渗,防渗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对危废暂存间、拆解车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要求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对报废车辆停放区、回用件仓库、有色金属车间、污水管道、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化粪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要求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营运期拆解、打包压块、切割过程中粉尘采用车间集气装置收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内径0.2m的DA001排气筒外排。废油等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过滤棉装置处理后经15m高内径0.2m的DA001排气筒排放。拆解、打包压块及切割、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中粉尘、非甲烷总烃、清理过程及废电解液暂存环节产生少量硫酸雾,均在车间内进行,通过车间阻隔、厂区绿化、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绿化、空气稀释后排放。

4.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昼间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项目设置专用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收集后由双层油罐密封储存,废防冻液、废制冷剂由专业抽取设备收取后分别置于密闭钢瓶中储存,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深度拆除,针对少量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露废液,收集后采用耐酸密闭容器贮存,废电容器及废电路板、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单独贮存收集,废机油滤清器、废液化气罐、油水分离器油污、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来自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回收利用的碎玻璃、碎尼龙布、废安全带、废安全气囊及其他不可利用废物等在厂区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含油的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生活垃圾、食堂油水分离器油脂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运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办理并做好监测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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