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2-0719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火山石时尚产业园区石材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 腾冲大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2245.54m2,规划建设用地红线面积为334210.40平方米。新建64条石材生产线,其中板材加工生产线52条,精加工产品生产线12条。年处理原石70万m3,年产石材2000万平方米,并建设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依托工程、依托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7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5万元。 | 14792 | 腾冲市 | √ | 2022-5-20 保环准〔2022〕17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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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2〕17号
腾冲大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王金泉,管理号:2016035530350000003509530594)编制的《腾冲火山石时尚产业园区石材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火山石时尚产业园位于荷花、中和交界处,中心地理坐标E98度23分29.174秒,N25度1分16.475秒,项目于2022年2月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复(腾发改投资〔2021〕36号),项目代码:2202-530581-04-05-43055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2245.54m2,规划建设用地红线面积为334210.40平方米。新建64条石材生产线,其中板材加工生产线52条,精加工产品生产线12条。年处理原石70万m3,年产石材2000万平方米,并建设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依托工程、依托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7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5万元。项目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运行。
二、《腾冲火山石时尚产业园区石材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场地设置围档、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入清洗轮胎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合理安排时间,优化设备施工布局,设置围档、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存放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两者较严标准值后,优先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回用不完的再回用于项目生产喷淋除尘用水,不外排。石材加工喷淋除尘废水经各生产线设置的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部分进行循环使用,其余未进循环池使用部分统一汇至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各生产线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加工过程喷淋除尘用水,不外排。
2、石材板材加工有52条生产线8个生产厂房(Ⅰ型生产线44条、Ⅲ型生产线8条),板材加工工序切割过程采用水喷淋湿式作业,粉尘来自8个厂房通过在各厂房内部出入口两侧布置收集效率为70%的侧吸式抽排风系统对粉尘进行收集后汇至除尘效率为90%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A-1#厂房、A-2#厂房、B-1#厂房、B-2#分别通过高16m、内径0.7m的DA001、DA002、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A-3#厂房、B-3#、B-4#厂房分别通过高16m、内径0.6m的DA005、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A-4#厂房通过高16m、内径0.7m的DA008排气筒排放。精加工粉尘共设置12条生产线布设于3个厂房(Ⅱ型)内,加工过程采用水喷淋湿式作业,A-5#厂房、B-5#厂房、B-6#厂房中雕刻、磨光、抛光过程粉尘由设备自带的除尘箱收集,自集效率80%,加工厂房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在各厂房内部出入口两侧布置收集效率为70%的侧吸式抽排风系统对粉尘进行收集后,汇至除尘效率为90%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A-5#厂房、B-5#厂房、B-6#厂房、分别通过高16m、内径0.6m的DA009、DA010、DA01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98kg/h)要求。所有厂房均为半封闭式,两端留有进出口,通过绿化带阻隔、厂房周边道路、空地洒水降尘,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通过综合楼专属烟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均设置为地埋式,恶臭经绿化带阻隔、大气稀释,垃圾收集设施日产日清等措施,运输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
3、营运期昼间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500米范围内无居民,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4、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食堂泔水经带盖泔水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及生活废水处理系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及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石材加工粉尘经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废边角料封闭堆棚内,交由腾冲华辉火山灰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办理并做好监测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