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2-090502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500吨/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 | 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 |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4.72″,北纬25°30′39.18″,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选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1.15″,北纬25°31′36.18″。项目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立项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8]10号),于2021年1月8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的说明,延期至2021年12月;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及增加“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建设”的说明,延期至2022年12月。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依托工程。选厂占地面积8796.44m2,主要建设500t/d选矿生产线、尾矿制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各1条。矿山开采规模为3.0万t/a铁矿,选厂加工处理铁矿石量15.0万t/a(其中12.0万t/a外购),生产铁精矿73250t/a,免烧砖(副产品)3300万片/a。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建尾矿库,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9万元。 | 230 | 隆阳区 | √ | 2022-8-8 保环准〔2022〕27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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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2〕27号
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由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持编制人员:文有翠,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530350000003512530149)编制的《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吨/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开采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松坡村委会拉细山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4.72″,北纬25°30′39.18″,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选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12′41.15″,北纬25°31′36.18″。项目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立项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8]10号),于2021年1月8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的说明,延期至2021年12月;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永连矿业有限公司500t/d铁矿采选改造升级项目备案证延期及增加“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建设”的说明,延期至2022年12月。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依托工程。选厂占地面积8796.44m2,主要建设500t/d选矿生产线、尾矿制环保免烧砖生产线各1条。矿山开采规模为3.0万t/a铁矿,选厂加工处理铁矿石量15.0万t/a(其中12.0万t/a外购),生产铁精矿73250t/a,免烧砖(副产品)3300万片/a。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建尾矿库,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9万元。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等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设备管护,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山体阻隔,植被吸附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食宿依托矿山生活区内已建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收集池回用于洒水降尘。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渣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相关部门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瓦窑镇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矿石破碎、筛分采取湿法破碎工段,在破碎工段安装洒水装置,矿山废石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选矿破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效率99.5%)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中规定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免烧砖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泥储罐仓顶除尘器处理,经18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
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封闭生产,原矿堆场采取加盖顶棚+三面围档、洒水降尘、运输过程覆盖篷布、生产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槽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后引至室外排放;备用发电机在停电时使用,废气产生量较少;恶臭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垃圾收集设施等过程,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置于地下,垃圾日产日清、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植物吸收后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营运期矿山露天采场矿坑水、原矿临时堆场淋滤水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 2采矿废水中直接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要求后,雨天储存、晴天回用于项目开采、道路、排土场及破碎站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矿循环水排入容积约2100m3的1个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后,返回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机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雨天储存,晴天回用于选厂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免烧砖生产线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清洗槽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要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m-7cm/s;原矿堆场、精料库、尾矿临时干堆场、尾矿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进行一般防渗,防渗要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m-7cm/s;办公生活区进行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营运期采取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周边环境敏感点需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五)营运期矿山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或露天采坑回填,尾矿作为制砖原料使用;矿山废石破碎粉尘定期清理与细砂一并作为制砖生产线的原料使用;选厂矿石破碎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球磨工段生产使用;制砖生产线水泥罐配套仓顶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灰后回用于项目搅拌机内生产;不合格废砖收集后运至矿山破碎站与废石一起混合搅拌,用于再生产;球磨阶段废钢球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进行统一处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农户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矿山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由建设单位应对其属性进行鉴定,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掏晾晒后运至排土场堆存。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定期清运至瓦窑镇与集镇垃圾一并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机修废水隔油池浮油及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三、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内容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
四、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制定细化的矿山整治环境实施方案及闭矿方案并预留相应的环保经费,加强现有场区的生态恢复治理。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