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3-041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3-04-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2023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3〕2号

 

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由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主持编制人员:赵双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6355343506530339)编制的《河口综合选厂及配套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腾冲市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口综合选厂及配套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腾冲市明光镇中塘社区河口。项目占地面积26.95hm2(约404亩),主要建设选厂、四等尾矿库,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化验室、供水供电及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选厂设备1套,建成年处理90万吨原铁矿石生产线1条。尾矿库设计库容为110.69万m3,服务年限5.69年。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3日,选厂位于腾冲市明光镇中塘社区,于2006年2月开工建设,占地面积13220m2(使用面积为96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铁矿石50万吨、日处理铅锌矿600~1000 吨,实际生产规模为年处理50吨原铁矿石,年产铁精矿 16.65万吨、硫精矿10.5万吨。选矿工艺为“浮选+磁选”,配套建设1座库容18万m3五等尾矿库,于2012年4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且尾矿库无库容,选厂自2018年以来一直停产,尾矿库停止使用。项目总投资8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经查询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资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 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目前存在问题

原矿堆场为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流失等措施;进料口为露天状态、未进行洒水降尘。破碎车间安装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末端未设置排气筒,呈无组织排放。食堂废水未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化验室废液经收集桶收集中和预处理后外排,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未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66%,未达到《清洁生产标准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85%)要求。设置1个2m3车间回水池容积偏小,废水有外溢现象;硫精矿池未进行防腐。老尾矿库干滩区被开挖,存在水淤积现象,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选厂排水系统不完善,雨水存在进入硫精矿池风险。危废暂存间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未设置危废管理台账。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加强施工人员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等工作,减少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鱼类影响;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优先建设尾矿库右岸截洪沟,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施 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对中塘河河道进行改道,做好施工规划减少施工对中塘河的影响。采取优化施工组织、加强地面清扫、规范运输、篷布覆盖物料、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等措施,有效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指定地点处置;选厂土石方回填选厂区内,截洪沟土石方用于尾矿库区平整,剥离表土暂存于南侧临时用地用于老尾矿库闭库绿化覆土,废石运至废石场堆存。

2、化验室废液经废液收集桶中和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雨天暂存于收集池,晴天 回用于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浓密池上清液经管道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脱水车间废水经回水池收集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尾矿浆带入尾矿库废水经尾矿输送管输送至尾矿库澄清后,库内尾水由排洪斜槽+结合井通过排洪涵管排入坝下回水池,旱季泵入高位循环水池回用选厂生 产,雨季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处理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选矿废水、浮选废水和磁选废水中较为严格的标准后排入中塘河左岸汇入明光河。

3、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要求进行地下水防渗措施建设,重点防渗区药剂库、应急池、事故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高位循环水池、车间回水池、化粪池、化验室、坝下回水池、生活废水收集池、一体化处理设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 -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进行场地。原矿堆场、精矿池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I类场技术要求,硫精矿池进行防腐处理。沿库区河床防渗层底由库尾向尾矿坝(由东向西)设置一条地下水导排盲沟,库区透水层区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5.2 I类场技术要求,并设4个跟踪监测井。

4、粗破(颚式破碎机)、中破和细破(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由3根排气筒排放,排放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8661-2012)表5浓度限值要求。原矿堆场设置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封闭,给料口、卸料口、转运站、原矿堆场、道路运输、尾矿库干滩等位置采取喷淋设施降尘、转运站和运输胶带封闭、篷布遮盖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经测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全厂厂界外延50m。

5、选厂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采取封闭、半封闭、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尾矿经鉴定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部分外售作为生产页岩砖原料使用,剩余部分堆存于尾矿库;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车间回水池污泥定期清淤作为原料回用;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收集池产生污泥定期清掏运,与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脂、 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尾矿库闭库前1年,依法进行安全评价、闭库设计,封场后及时采取相应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继续做好维护管理,按要求布设封场标志。

(四)严格落实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备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 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三、经环评测算项目不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项目拟排放化学需氧量 6.03t/a、氨氮0.53t/a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查结论,废水排放指标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予以统筹解决。

四、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内容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

五、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