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3-042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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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3〕3号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丽琴,证号:2017035530352014533613000037)编制的《保山隆基石墨机加车间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6号标准厂房,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99°13′29.38″,北纬24°59′49.61″,项目于2023年1月10日取得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30523-04-01-890901。项目租用空置标准厂房进行改造,建筑面积4663m2,层高6.6m,建设机械加工车间、包装库、检测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将1.5km 处原址22台设备搬迁至新址,新增分析天平、空压机、吊具等设备,建成后年产石墨件成品19200件(10GW)。项目总投资34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隆基石墨机加车间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装修焊接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板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较严要求后近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远期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床、锯床、卧式加工中心进行石墨块切割、精加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尘口经集尘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17m、内径0.8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石墨块切割、整修、打磨、钻孔等工序均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阻隔、车间密闭自然沉降后,定时进行收集处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废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原材料厂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做好自行监测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