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305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3日)。
联系电话:0875-2191011(兼传真)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与辐射科
邮 编:678000
项目名称 | 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220kV 变电站及线路工程—线路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瓦渡乡、水寨乡、永盛街道、西邑乡 | 建设单位 | 保山昌贸工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新建4回220kV线路,线路长度:Ⅰ回31.48km、Ⅱ回31.41km、Ⅲ回31.37km、Ⅳ回31.34km。塔基330基,其中:Ⅰ回A1—A5与Ⅱ回B1—B5、Ⅰ回A84—A90与Ⅱ回B80—B86为同塔双回路(12基),Ⅲ回C1—C5 与Ⅳ回D1—D5、Ⅲ回C80—C87 与Ⅳ回D80—D87为同塔双回路(13 基),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导线截面2×500mm2。四回线路并行架设,同塔双回线路间距为40~140m之间,单回线路间距为30~300m之间。 线路起于500kV 隆阳变220kV 构架,讫于昌宁园中园220kV 降压变220kV 构架。项目总投资为32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6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8.8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52hm2,临时占地面积为55.33hm2。 | |||||
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带来的对周边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等,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施工噪声:(1)变电站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等。(2)输电线路施工期的场地平整、挖土填方、基础建设及线路架设等几个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牵张机、绞磨机及运输车辆等 3.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建施工场地回填,基础开挖等土石方工程、物料(包括土石方)的运输装卸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车流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4.施工废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高浊度雨水;工程所需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和部分塔基现场人工拌和,基本不产生混凝土拌和废水。 5.固体废物:施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变电站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2.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评预测,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220kV 变电站及线路工程—线路项目中,220kV输电线路单回三角排列、双回垂直排列最不利塔型段线下1.5m、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时,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在通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9.5m时,线下导线离地1.5m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当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9.5m时,敏感点1(大湾社区大湾5组)处电场强度叠加现状后预测值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限值要求,其他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100μT)要求。建设单位应对敏感点1(大湾社区大湾5组)处线路进行提升导线离地高度的措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通过对塔基临时用地及施工便道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表土随挖随填、就地夯实,有效减少对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利影响。线路施工规模小、施工时间短,通过采用高跨方式、减少植被砍伐等措施,以减轻植被资源影响,施工占地尽量减少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项目建设涉及的永久占地,在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生态公益林地、以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原则,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禁止在梨树岭岗水库周边设置施工营地,以降低对梨树岭岗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处理,严禁外排;项目无涉水工程,线路施工中塔基养护采用覆盖养护,无施工废水产生。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塔基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期间利用附近居民原有生活垃圾设施收集后与由当地村镇垃圾统一清运处置;设备外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四)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运营期主变压器和低压电抗器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敏感点)、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建设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