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40520-00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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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8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审批时间:2024年5月18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总投资    (万元)环保投资建设地点环评类型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备注
序号
1220kV昌宁变大沙坝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在220kV昌宁变220kV配电装置场地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220kV配电装置由北向东南第三个备用出线间隔)作为大沙坝光伏接入出线间隔,本期新增间隔内设备、设备支架基础,出线构架沿用原有。间隔电气设备保括220kV瓷柱式SF6断路器、220kV三柱水平旋转式隔离开关(右接地)、220kV单柱垂直伸缩式隔离开关(不接地)、220kV三柱水平旋转式隔离开关(双接地)、22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220kVSF6电流互感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7%。
30014昌宁县
2024/5/18保环准〔2024〕8号
2220kV大寨变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该项目位于隆阳区,在220kV大寨变电站内220kV配电装置厂区自南向北第二个土建预留间隔上新建1个220kV线路间隔,用于满足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及周边新能源项目的送出需求。本期新增间隔内设备、设备支架基础,出线构架沿用原有。间隔电气设备抱括:SF6断路器、单柱垂直伸缩式隔离开关、三柱水平旋转双断口隔离开关、SF6电流互感器、线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项目总投资:311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5%。31114隆阳区
2024/5/18保环准〔2024〕9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8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公司上报的由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刘梓健证号:11355343508530548编制的220kV昌宁变大沙坝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220kV昌宁变220kV配电装置场地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220kV配电装置由北向东南第三个备用出线间隔)作为大沙坝光伏接入出线间隔,本期新增间隔内设备、设备支架基础,出线构架沿用原有间隔电气设备保括220kV瓷柱式SF6 断路器、220kV三柱水平旋转式隔离开关(右接地)、220kV单柱垂直伸缩式隔离开关(不接地)、220kV三柱水平旋转式隔离开关(双接地)、22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220kV SF6电流互感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7%。

、项目审批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相关评价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220kV昌宁变大沙坝光伏电站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要求进行建设。

(二)《环境影响保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的有关要求,合理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五)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验收调查报告必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向我局提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我局将对项目“三同时”落实、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执法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518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9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公司上报的由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刘梓健,证号:11355343508530548编制的220kV大寨变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辛街乡,220kV大寨变电站内220kV配电装置厂区自南向北第二个土建预留间隔上新建1个220kV线路间隔用于满足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及周边新能源项目的送出需求。本期新增间隔内设备、设备支架基础,出线构架沿用原有间隔电气设备抱括:SF6断路器、单柱垂直伸缩式隔离开关、三柱水平旋转双断口隔离开关、SF6电流互感器、线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项目总投资:311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5%。

二、项目审批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相关评价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220kV大寨变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要求进行建设。

(二)《环境影响保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的有关要求,合理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五)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验收调查报告必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pub-

message)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向我局提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我局将对项目“三同时”落实、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执法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5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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