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40605-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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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4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审批时间:2024年6月4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总投资    (万元)环保投资建设地点环评类型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备注
序号
1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输电线路长约15.388km,起于大沙坝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220kV昌宁变电站进线构架,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100光缆。共使用铁塔41基,其中耐张塔27基,直线塔14基,耐张比65.85%。项目总投资:2823.1万元,环保投资:50.4万元2823.150.4昌宁县
2024/6/4保环准〔2024〕1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10


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上报的由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王金泉,证号:2016035530350000003509530594编制的《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昌宁县鸡飞镇、卡斯镇、柯街镇

新建输电线路长约15.388km,起于大沙坝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220kV昌宁变电站进线构架,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100光缆。共使用铁塔41基,其中耐张塔27基,直线塔14基,耐张比65.85%。

项目总投资:2823.1万元,环保投资:50.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9%;项目占地4140m2,永久占2980m2,临时占地1160m2

二、线路路径走向

线路自220kV大沙坝升压站出线间隔出线后,右转至鸡飞镇北侧后右转,由东向至西从大平地村北侧绕开村庄后右转,跨越110kV湾田线(110kV湾甸变电站到110kV田园变电站),途经团山村东侧、小窝子村西侧,跨越35kV卡斯线(110kV柯街变电站到35kV卡斯变电站再接到35kV鸡飞变电站)后,向北走线经大树田、温塘村东侧沿山地走线至扁瓦村西南侧,跨越35kV柯卡线(110kV柯街变电站到35kV卡斯变电站)后,左转经白坡村、消塘田村西侧、龙谭坝东侧,后由昌宁变南侧向西北侧走线,最终右转由220kV昌宁变西侧进入220kV昌宁变。

三、项目审批结论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线路沿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相关评价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线路、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及环评技术评估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有关要求,合理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四)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五)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验收调查报告必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向我局提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我局将对项目“三同时”落实、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执法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6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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