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7-09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现将市环保局2017年9月27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予以公开。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2191011(兼传真)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辐射科
邮政编码:678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7〕6号 |
2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7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保环辐验〔2017〕6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辐验〔2017〕6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在保山市建设的360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31个、施甸县30个、腾冲市88个、龙陵县81个、昌宁县30个,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在保山市建设的360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隆阳区131个、施甸县30个、腾冲市88个、龙陵县81个、昌宁县30个,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建成运营。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11~7.5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7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辐验〔2017〕7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2017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7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申请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环评批复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7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在保山市建设的274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腾冲市152个、昌宁县122个,实际总投资为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实际建设规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6年新建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在保山市建设的274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腾冲市152个、昌宁县122个,实际总投资为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运营。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通过合理选址、设置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和优化区域内基站发射功率等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以达到完善网络覆盖的同时,满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目的。通过美化天线等措施有效减小了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其他影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各类型抽测基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基站站址周围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在0.024~1.631μW/cm2之间,各基站周边环境电磁现状值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要求。
通过对基站进行调查核实,各基站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基站选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距离的控制要求,基站站址周围功率密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功率密度8μW/cm2的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运营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须建立健全处理公众电磁环境问题投诉的机制,加强基站的环境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基站周围的环境变化(例如新建建筑物),如果基站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基站作适时调整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基站设备的运行管理,对基站周围居民的意见应及时认真听取,并积极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切实保护居民的环境权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7日